御前總管升職手札 第102節(2 / 5)

是廣告。光是誇耀路有多好,是沒有用的,只有讓這些人切實的看到究竟有多好,他們才會願意修。

因為這筆修路的錢,平安不會自己出,他要讓沿路的官府自己來出。畢竟不管是水泥廠也好,還是挖沙子也好,沒有盈利的話就維持不下去。——哪怕平安用的是最廉價的不需要支付工資的勞動力,那也是有成本的。

這些人看到了修路的好處,自然願意掏錢。如果不願意也沒有關係,平安也可以給出別的選擇,比如將這條路承包給他的道路公司。不過這樣的話,將來修好了路,也跟官府沒有任何關係,道路公司可以自己設定關卡收費,當地官府不得插手。

以這條路為基礎,最終平安的目的是成立一個大楚水泥公司和大楚道路公司。公司歸國營,但具體的運營資本,卻可以透過股份集資的方式,從民間籌集到,而不需要朝廷花一分錢。到時候在全國各地城裡子公司,然後承建各地的道路改造專案,從中盈利,分紅給各股東。

因為平安很清楚,朝廷不可能將所有的事情全部都做完了。而且這件事雖然關係到國際民生,但並不算是什麼機密大事,所以讓民間資本注入是個好辦法。

有錢大家一起賺,等到那些士紳和商戶們都習慣了這樣的好處之後,再動別的地方,就容易多了。

不過平安也就是做出一個計劃,到時候他會推薦田太監來負責這件事,自己不再過問。

至於道路公司的建築隊,初期肯定是要讓西戎和北狄的俘虜來充當的。皇帝之前不是要求他將這些人還給當地官府嗎?平安覺得,將所有權交還西北巡撫衙門或是秦州府都可以,然後再讓道路公司支付一筆錢,從衙門那邊將這一批人租借出來。

而自己鐵礦和煤礦上用到的那一批人,也可以比照這個辦理,到時候就籤個二十年的合同好了,也不必擔心後面再來新的長官,把這些人要回去。

既然打算讓田太監來做這件事,平安就沒有隱瞞,將自己的打算告訴了他。

田太監對其中的運營表示十分不解,“我收了朝廷的錢去修路,這些錢最後還是要交給朝廷,豈不是白費了功夫,將這些錢倒了一手?何不直接由朝廷出資修路?這樣還省事些。”

平安只好費力的給他解釋了一遍,“但是這並不需要朝廷拿出最初的資本去給你運作,你可以從民間籌集資金,支付工人的工錢,採買材料等等,等到路修好了,再由當地官府結賬給你。這樣,錢就活起來了。我們的目的是要讓民間資本加入進來。”

“可是那豈不是讓那些商人佔了朝廷的便宜?”

平安覺得有點兒頭疼。他不是文科生,意識形態方面的東西,自己也弄得不是那麼清楚,跟別人解釋的時候就更是如此了。

但他很清楚,自己必須要說明白,因為這番話不光是要對著田太監說,將來更要對著皇帝,對著大臣們說。所以——就當是自己現在先練習一番吧,總比到時候支支吾吾,理不清楚邏輯讓人看笑話要好。

所以平安開始思考要怎麼說服田太監。

其實平安覺得很神奇,古代人認為,天下的財富是有定數的。你多賺了,那我必定就少了。所以朝廷才總說“不與民爭利”,除了明晃晃的看不起商戶,覺得他們銅臭不堪之外,未必沒有憐憫生民的意思。可惜這種思想從根本上就錯了。

而平安要解決的,其實就是這個問題。

“這怎麼會是佔朝廷的便宜呢?”平安問田太監。

田太監一臉“你別騙我”的表情看平安,“便是我沒做過生意,也知道做生意必定是要獲利的。咱們讓那些商人往那個……公司裡面投了錢,要分紅給他們,必然要比他們投入進來的本錢更多才可。這一進一出,豈不是那些分紅都是朝廷賠了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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