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裡的傭人、保姆、司機,都是外人。
南煙和他們一樣。
寄人籬下,南煙懂得審時度勢,也學會了察言觀色,一直以來,小心翼翼地活著,儘可能地在那幫青春期無處發洩精力以捉弄人取樂的堂兄弟面前降低自己的存在感。
有的時候,存在感即便如空氣裡的塵埃般稀薄,也會被人注意到。
那時候年紀都小,最大的也不過九歲,小孩子們聚在一起,總歸會玩些不痛不癢的遊戲。過家家這種遊戲在齊家是不流行的,畢竟都有血緣關係,而且數來數去,就南煙和齊月兩個女娃。他們是不屑於和南煙玩過家家的,因為在他們眼裡,南煙這個外人,不配和他們玩這種遊戲。
玩得最多的,還是捉迷藏。
公平起見,抽籤決定誰當追逐者,八分之一的機率,南煙抽到了躲藏的八分之七。
捉迷藏地點侷限於側院荷花池,古色古香的長廊圍成的荷花池,正是荷花盛開的酷暑,荷葉葳蕤,遮擋住不少風光。一聲令下,眾人做鳥獸狀散開,南煙也四處尋覓躲藏據點。
假山好像能藏。
嗖的一聲,五哥進去了。
倒立放置在池邊的木船好像也能藏。
咻的一下,四哥進去了。
有熟水性的。
啪的一聲,跳進池子裡,遊入池中,被層層疊疊的荷葉覆蓋,看不見身影了。
南煙一籌莫展之際,倒數聲臨近。
“十——”
“九——”
“八七六五——”
數的越來越快,“四二一!”
南煙猛地鑽進灌木叢裡。草皮茂盛,她穿著短裙,裸露在外的面板被草扎的泛紅。灌木叢比她高,將她整個人嚴嚴實實地遮蓋住,所以其餘六個人都被找到,聚集在灌木叢另一側幾米距離的時候,沒有人發現她。
“慫蛋子,我都說了我捉迷藏很厲害的,你看看你們,躲在水裡都被我撈出來了吧!”
“你他丫的算你狠,能鑽進水裡抓人。”
“說實話這點兒太小了,不好藏,要不咱們換個地方玩吧?”
“也行,人都齊了吧?”
“一二三四五六七,齊了,走吧。”
“七個人嗎?我怎麼記得是八個?齊月呢?你沒找到她吧?”
“傻了吧你,齊月在書房裡罰抄《禮記》,就咱們家齊大小姐那慢吞吞的筆速,不抄到太陽落山估計不會從書房出來。”
“說的也是,人齊了咱就走吧,轉移陣地,去後山藏吧?”
“可以。”
於是一行人呼啦啦地離開。
全然忘了灌木叢後的南煙。
被遺忘,也沒什麼。南煙眼裡黯淡一秒,又恢復如常,她想回屋,站起來的一剎,腳踩到一塊石頭,腳腕一扭,崴個正著。腳腕處傳來火辣辣的疼感,痛的她臉皺成一團,沒力氣站起來。
四周無人,熱得喘不過氣的夏天,驕陽似火,烤的她渾身冒汗。
既熱又痛,求救無門,南煙癱坐在草坪裡。
沒有人發現她不見,就連晚上吃晚飯的時候,也沒有人察覺到。
直到高爾夫課結束的齊聿禮回家,掃了眼餐桌,眉頭驟然皺起:“南煙和齊月呢?”
管家畢恭畢敬:“大小姐在書房抄《禮記》,煙小姐……不清楚,中午的時候還在家,後來少爺們帶她一塊兒玩遊戲,之後就沒見她人了。”
餐桌裡熱鬧吃飯的眾人被這麼一提醒,恍然:“靠,我都說了吧,少了個人。少了南煙啊!”
齊聿禮臉部線條輪廓無一不透著寒意,“你們把南煙忘在哪兒了?”
沒有人敢說話,俱都沉默地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