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內前幾天買來的百合不知道什麼時候開的,吹得滿室花香。
林景芝在這花香中嘆氣,“之漫,我是真喜歡你。”
宋之漫順毛的動作一頓,手抬起來的時候抓了一把狗毛,她順勢轉移話題:“毛線最近在換毛啊。”
“嗯。毛掉的多。你宋伯父有潔癖,家裡每天得打掃五六遍才行,最近實在是不行了,家裡哪哪都是毛線掉的毛,我就尋思著把它先放在你這兒來。”林景芝說。
宋之漫低低的“嗯”了一下,說:“最近我忙,把毛線給合歡送過去,讓她幫襯著照顧一下吧。”
“也行。”林景芝琢磨了一下,點頭道。
卻還是繞回了那個話題,林景芝說:“算算你都二十七了,我也算是從小看你長大的,在你媽媽還在世的時候,就疼你,她走了,我把你當親閨女疼。”
“嗯。”她知道。
“換作以前,之漫,我當然是希望你和我們家宋斯南在一起的,可是現在不一樣了。”林景芝搖頭苦笑,蓋棺下論道:“你倆啊,不合適。”
親情牌吶。
宋之漫聽出來了,反問道:“怎麼就不合適呢?”她的聲音溫柔又好聽,帶著女子特有的溫婉氣質,淡淡的響起:“我和他一起長大,知根知底,性格雖然都不太好,但是他會忍受我、包容我,也對我好,不是很合適嗎?”
以及,我和他互相喜歡,牽絆多年,這樣如果都不算愛,那這紛繁塵世,還有什麼是稱得上愛的呢?
“因為我和他父親,還有你的父親,我們都不同意。”林景芝的反應極淡,似乎是早已商量好對策,預想過場景,一言一語頭頭是道:“他配不上你。你太好了,宋斯南他一身毛病,也沒做成什麼大事,我對他早就失望,但是你、你不一樣,你是我們兩家的希望。之漫,你配得上更好的。”
到底是有多喜歡她啊,喜歡到甚至認為自己那唯一的兒子都配不上她。
在說出這句話時雙眼通紅。
明知道林景芝打的是親情牌,宋之漫卻還是忍不住雙眼通紅。
她喉嚨像是卡住了一般,哽咽好幾次才說:“是我配不上他。林阿姨,我喜歡了他十年,可他,”她低低的說,嘴上卻掛著笑:“他喜歡了我十四年。是我配不上他的深情與愛。”
在愛情的世界裡,配不配、合不合適,究其本因才能追查透徹。
世人眼中的愛情,是身家、性格、長相、脾氣一一相比較。
可在她眼中,愛情是,只有愛。
良配是什麼。
她的良配,是宋斯南。
她說:“我呀,我認死理,喜歡上一個人就是一輩子的事,更何況,宋小四陪了我將近二十年吶,林阿姨,”她突然抬起頭看她,臉上的笑意漸濃,說:“你說,我哪還有精力去愛別人?”
客廳陷入死寂。
宋之漫目不斜視直直的看著林景芝,迎著她的眼神,毫不畏懼。
她從不頂撞長輩,從小就是一個有禮貌有涵養的孩子,長大之後也未違背家裡人半分意願。可是此刻,卻反駁著林景芝的話。
還不是因為愛。
我此刻所有的孤勇,不過是來源於那一牆之隔、雖未在一起卻像從沒分開過一樣的人的身上。
這一刻,我是身披鎧甲,為他而戰。
……
而此時,一牆之隔的書房裡。
宋鴻淵坐在書桌後的椅子上,隔著一張書桌,宋斯南整個人如白楊一般直直的站著,迎著他威嚴的目光,毫不畏懼的與他對視。
場景莫名的熟悉。
像是回到了很多年前的那個夏天。
那時宋斯南不過是一個十一二歲的稚嫩孩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