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那麼快快睡,不準胡思亂想。」
她說:「當我小的時候,很小的時候,父母搬到一層新房子去住。我當時認為真是一間好屋子,有客廳,有睡房,朋友進來,不必看到掛著的睡衣了。在廚房,母親掛了一個鏡子,常被油膩所蒙,是一面極舊的鏡子,可是我最最喜歡那一面鏡子。一個夏天,我的頭髮也剪得這麼短,穿件t恤。短褲,照鏡子。人人都說:她真漂亮,面板太好了,一顆雀斑都沒有。」她停了一停,「那是我非常非常年輕的時候。」
我在聽。
多麼奇怪的一個女人,多麼奇怪的記憶。誰還會記得多年之前的一面鏡子?
「我只十七歲。」她微笑,「今年我二十九了。」
「你還是很漂亮。」我說,「不用愁,快睡覺吧。」
蘭蘭從來不想過去,她只有將來,而且蘭蘭相信將來是掌握在她自己手中的。當時她主動約我,多少人譏笑她既不貌美,又無大學問,可是終於她是與我訂了婚,我也喜歡蘭蘭這一點強烈爭取與生存的慾望。
我說:「想一想將來。」我說得是這麼老套。
「多謝你來,王醫生。」她根本不答我。
「我明天再來瞧你的傷口。」
「謝謝你。」
我翻著她那本張愛玲的小說。
「你可以走了,醫生,不好意思,浪費你的時間。」
「不要緊。」我說,「好好睡,再見。」
我離開了她的房間。女傭人領我出去,我想向女傭人吩咐幾句,想想也是多餘的,她三日兩頭換傭人,誰真關心她?才沒有用,反正我明日來罷了,她那些疼腫,怕要三兩個星期才退,那條肋骨,靠上帝。
第二日我又去了。
她仍然很鎮靜,兩位中醫也來了。說她沒有大礙。沒有大礙,大概就是不會死人,我覺得無端端被人弄得遍體鱗傷,很是大礙。
她坐在泳池旁曬太陽,我坐在她旁邊。
她忽然問:「王醫生,你可信上帝?」
「自然。」我說。
「我也信,」她忽然很天真而起勁,「除了錢,我就信上帝,其餘什麼都不信。」
我啼笑皆非。「你這人,《聖經》上寫得明明白白,『你們信了我,就不可再信馬門』,馬門就是錢財。」
她也笑了。居然是真的笑,似一抹陽光。
「我的眼睛,沒有問題。」
「再也不能摔交了,眼睛很柔嫩,血管一破,麻煩得很。還是小心點好,你又不是打勿殺李逵。開什麼玩笑。」
「王醫生說話,真是一句是一句,很有力量。」她說。
「我什麼都知道。」我說,「我明日再來。你手臂上那傷口有問題。」
她點點頭。
「進屋子去休息。」我命令。
我看她服了鎮靜劑,讓她睡。
回了家。我決定不讓蘭蘭知道這件事,不是故意瞞她,而是怕她那性子,不知人間險惡,拼命查根問底,可能會惹起麻煩。她問我哪處去了,我只說去游泳,她也不追究。反正這是我的假期。
與這位君小姐相處久了,不難覺得她本性很好。大概可以怪環境,怪社會,怪命運,她從來不感嘆她自己,很少提到私事,絕不談到她的秘密,故此我一點也不曉得她的來龍去脈,只知道她是外室,物質生活豐富,如此而已。若身體養息好了,毫無疑問,是個美女。
我每日只去診治她一兩小時,餘的傷都沒事,就是左眼角與手臂的疤因為fèng針,長得不很好。她算是破相了。然而她並不在意,兩個中醫她以大筆的診金遣走了,她沒有給我錢,我倒很安慰。
一日下午我陪她在泳池邊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