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7節(2 / 3)

,他也不洗手,直接從桌上的果盤裡拿了串無籽葡萄,拎起來,仰著頭咬一顆進嘴裡。

茭白想翻白眼,吃個葡萄都這麼騷,他忽地察覺姜焉在看他,便迎上對方的視線。

“親愛的,你不問我點什麼?”姜焉意有所指。

茭白的嘴皮子一扯,既然你主動提了,那我就配合配合。

“之前在你家,你跟我說,局勢大洗牌,最後是受過我善心的某個人得利,那個人是指沈而銨吧。”茭白說,“你是譚軍的人。”

姜焉用豔紅的舌頭卷著葡萄,一邊面頰鼓出了個包。他這樣兒,火辣奔放的風情勁頭少了,多出幾分簡單的孩子氣。

“你知道一點局勢,卻因為簽了很多協議,不能對我明說。”茭白繼續往下說,“於是你就給我暗示,想要我去投靠沈而銨那個天命之主。”

“天命之主?”姜焉的牙齒咬破葡萄,他都沒嚼,連同皮一起嚥了下去,“這形容的好,貼切。”

茭白不出聲了,等姜焉擴充。

接下來,姜焉說了他的故事,他原本和樂隊在北城的酒吧唱歌,客人點什麼他們唱什麼,他嗓子好,小有名氣,有一天他被譚軍找上。

姜焉一個搞地下樂隊的都知道南沈西戚,至交,大人物,他在聽到譚軍要他先去戚家,再去沈家時,有種聽天書的感覺。

不是他不自信,而是圈子差太大。

譚軍卻很有把握,他告訴姜焉,戚沈兩家交好,卻不交心,更多的是浮於表面的上流社會遊戲。

他是戚家那位的身邊人出身,就會和沈寄的其他小情不同。等於是在戚家鍍層金,給自己提高了身價,會被沈寄看重不少。

譚軍拿出了一百萬。那筆錢對當時的姜焉來說,是雪中送炭,他孤身前往西城,順利被戚家的人發現,帶到了戚爺面前。

之後就是念書,賺酬勞,唸書。直到戚爺去南城參加沈老太的壽宴,他在包間勾引沈寄成功,過了段時間就去了南城。

譚軍要姜焉待在沈寄身邊,成為他所有小情裡的首位,沒說要偷什麼機密檔案,就先待著,以後看情況而定。

姜焉住進尚茗苑,沈寄對他的身體很著迷,幾乎每次伺候都是一整晚。

那就是頭拉磨的驢,一輪接一輪,他裝昏迷才能歇會兒。

姜焉以為差不多就那麼待著了,沒想到半路出來了茭白,還捲走了沈寄放在他身上的特權,導致他被趕出尚茗苑。

譚軍非但沒怪他毀約,還很開心,說用不到他了。

姜焉說到這,對茭白投過去一個意味深長的眼神。譚軍要他去接近沈寄,就是想他當禍國妖物,攪亂沈寄工作之餘睡個小情解壓,分寸把握得剛剛好的生活節奏。

最好是能獲得沈寄的獨寵,被他的小情鬥個你死我活,導致他不能好好紓解,後院起火,分心分神,耽誤工作。

茭白出現了,走上了他還沒走的那條路線,儘管有偏差,目的卻達到了。譚軍的確不需要再用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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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這麼回事。”姜焉吃掉那串葡萄上的最後兩顆小扁貨,攤手。

茭白嘖嘖,姜焉這部分在漫畫裡是隱藏劇情。譚軍是整部漫死的最慘的,也是最牛批的一個助攻人物。

助的不是禮珏跟沈而銨的感情線,是沈而銨的事業線。

茭白用餘光看姜焉,他後期愛上沈寄了。估計譚軍要他做的事,齊霜都搶在他前面做了,他不需要行動。

沈寄被他兒子搶走位置之後,就是個廢人,譚軍哪還需要防著他。

姜焉沒挪窩,最後被沈寄趕走,給官配騰位置。

沈寄到死都不知道,陪了自己十幾年的人,拿的兩份錢,一份是他付的,一份是別人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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