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明國從東來順火鍋店出來。
襯衫隨意的搭在肩頭上。
腳下有點踉蹌。
他喝了不少的酒。
乾瘦的臉頰上,寫滿了醉意。
左側額頭上的刀疤,看上去又紅又亮。
那是他二十歲時,和人打架留下的傷。
他一直引以為傲,是他青蔥歲月的印章。
從十幾歲開始混跡社會。
不知道毆打過多少人,也不知道被多少人毆打過。
要說他活了四十幾年,最得意的只有兩件事。
第一件事,就是額頭上這道傷疤。
這使他在很長一段時間裡,因為這道傷疤嚇跑了不少人。
甚至很多人,背地裡給他取了個綽號:刀疤明。
第二件事,就是他在二十四歲那年,睡了那條街上最漂亮的女人,而且還為他誕下了一個漂亮的女兒。
一度,他非常愛這個女人,甚至願意為她付出一切。
可這個世界上,沒有永恆的愛情。
某個早晨醒來,女人帶著女兒離開了。
那一年,他三十歲,女人二十六歲,而女兒只有六歲。
他發瘋了似的到處找那個女人。
可她卻像是人間蒸發了一樣,徹底從他的生活中消失了。
他痛苦、沮喪、失落……他明明對她那麼好,她為什麼要離開呢?
嗯,也許是有幾次自己醉酒,動手打了她的緣故吧?
可是,他真的愛她,難道這還不夠嗎?
兩年後,他終於找到了她。
原來,她一直都躲在這個城市的角落,悄無聲息的生活著。
他想要再續前緣,可被女人無情的拒絕了。
於是,他決定報復她。
用女兒逼女人給他錢。
從開始的幾百塊,到最後變本加厲到幾千塊。
女人帶著女兒躲他。
他就陰魂不散的找到他。
然後不斷的重複著。
直到這一次,女人躲了他三年之久。
可是,只要女人還在這個城市,他就一定有辦法找到她。
不久前,他從女人的手中勒索了五千塊錢。
他不在乎女人透過什麼方法弄到的錢。
這筆錢,他僅僅用了幾天的工夫,就揮霍一空。
喝酒、賭錢找女人……這就是他生活的全部。
反正,錢花光了,他就去找女人要。
如果對方不給,他就用女兒威脅她。
這一次,他決定要兩萬塊。
兩萬塊,足夠他瀟灑一陣子了。
畢竟,不能把對方逼得太緊。
沒想到,女人竟然答應了。
約好了今晚去女人的家裡拿錢。
他不禁有些小小的興奮。
女人雖然已經快四十歲了,可比她少女時還要美豔動人。
那是一種成熟女人才擁有的魅力。
他在想,等拿到錢之後,一定還把女人睡了。
其實說起來,他有段時間沒有碰女人了。
現在找女人,價格太昂貴了,哪比得上免費的?
田明國在路邊攔了一輛計程車。
計程車向朵朵公寓飛馳的時候,他看了一眼手機上的時間:九點四十分鐘。
距離約定的時間,還有二十分鐘!
二十分鐘後,他不但會拿到錢,還會把女人推倒在床上。
想想,他都覺得興奮。
九點五十五分。
田明國下了車。
仰頭看了一眼朵朵公寓二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