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衣服好不好?」被女兒誇獎,吳老四心裡很高興。
「衣服是好看,但鞋太難看了。」家文瞅了自己爸爸一眼,一本正經地道。
眾人齊齊看向吳老四的腳。
可不是嘛,全新的中山裝看著很洋氣,可腳上卻是一雙破膠鞋,破壞了整體感覺。
小錦寶雙手托腮,認真的想了半天,高興的道:
「媽媽,上次我跟村長爺爺去城裡,他腳上穿了一雙鞋挺好看,村長爺爺說叫什麼甩尖子皮鞋,你也給爸爸買一雙吧!」
吳老四連忙擺手,「可別,那玩意太貴,穿上連莊稼地也不能去,太浪費錢了。」
「爸爸,你以後可是要當老闆的,可以穿上它去收兔毛呀!」
「小錦寶說的對,人靠衣裝馬靠鞍,你以後是做生意的人,必須得穿的體面一點,我明天就去給你買一雙。」
楊春蘭同意女兒的話,當即決定花大價錢給吳老四買雙皮鞋。
解決了鞋子的問題,全家人又為吳老四外套裡面穿什麼傷了半晚上腦筋。
莊稼人都不愛講究,不時想怎麼穿就怎麼穿,可現在不同,要去市裡,搭配不當或穿錯是會被人笑話的。
所以楊春蘭很慎重,但她也不懂搭配,找了一晚上也沒找到一件合適的。
最後還是小錦寶選了一件白襯衣,套在絨衣外面,這樣既保暖又能跟外套搭配上。
「還是妹妹眼光好。」誇自己的妹妹,家文一向毫不吝嗇。
「以後我也要妹妹幫我找衣服穿。」家武人雖小,卻也懂得什麼叫打扮。
「好,等我長大以後,我自己做衣服給你們穿。」小錦寶自豪地拍著胸膛,小臉上寫滿得意。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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