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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的陽光透過落地玻璃斜斜落在床上,微熱的溫度讓人懶洋洋的,十分愜意舒服。
沈初曼賴了整整十分鐘的床,才有些不情不願地起床準備給林景淮做早餐。
只是有人比她起得更早,在她起床之前林景淮已經做好早餐了。
她走出房間就嗅到淡奶和小麥烘焙的香氣,甜而不膩,十分輕易勾起人的食慾。
林景淮烤了麵包,熱了牛奶,煎了幾片培根做三明治,還做了兩個賣相頗為不錯的煎蛋,他的手藝比起只會用吐司機的沈初曼強多了。
他正拿著空空的牛奶盒看熱量表,看到沈初曼過來就放下手中的盒子,抬頭朝她笑了一下,“曼曼。”
林景淮說:“我正想過去叫你起床。”
沈初曼看了看林景淮,又看看餐桌上早餐,“嗯”了一聲。
他們昨天的晚飯是沈初曼做的,其實昨天也不是她第一次給林景淮做飯。
可是昨晚林景淮吃了第一口她做的菜,臉色微頓,雖然他什麼都沒說,但是沈初曼知道他是嫌棄她的手藝。
沈初曼剛和林景淮在一起的時候也是花過心思和功夫的。
為了討得他的喜歡,沈初曼找了不少攻略。
例如什麼有的男人喜歡愛撒嬌的女人,有的男人喜歡溫柔小意的女人。
例如什麼男人什麼時候是有那個意思該主動一些,什麼時候沒有那個意思該懂事一些。
她不知道林景淮喜歡什麼型別的女人,只好都嘗試一下,結果發現……結果發現林景淮這個男人真花心,怎麼個個型別都喜歡呢。
沈初曼不是一個擅長廚藝的人,不過做飯是相對來說比較能展現“溫柔體貼”的一項行為,所以有時會親自下廚做做晚飯、做做宵夜。
雖然她廚藝不好,不過做出來的食物也不難吃啊,以前林景淮都沒說過難吃。
可是昨晚,失憶以後的林景淮居然嫌棄她了,這實在讓她有些挫敗和難受。
倒不是因為昨晚被林景淮嫌棄,更多是因為以前林景淮什麼都沒有表現出來,所以她不知道以前的林景淮會不會是在不動聲色地嫌棄她。
無關感情,這更多是出於一種可以稱為“自尊”的心理。
你大可想象一下,你在小心翼翼討好一個人,對方卻在不動聲色嫌棄你,這多讓人難受啊。
要是他嫌棄她吧,大可直說,她又不是什麼接受不了批評的人。
沈初曼在餐桌邊的位置坐下來,然後拿起面前的三明治輕輕咬了一口,轉念一想,以後再也不用給林景淮做飯做宵夜表達她的“溫柔體貼”,也是一件好事情。
這個念頭讓她的心情好起來了。
林景淮的三明治做得確實比她做的好吃多了,沈初曼毫不吝惜地誇了一句“好吃”,眼睛笑得彎彎的。
牛奶她只喝了半杯,因為是全脂牛奶,而不是她常喝的脫脂牛奶。
她喝了兩口就放下手中的杯子,伸出舌尖舔過嘴邊的奶沫。
明明只是無心的動作,卻看得林景淮目光微微一頓。
沈初曼愣了一下,然後她默默收回小舌頭,低頭繼續吃早餐,不敢再看林景淮。
片刻過後,林景淮開口了。
他的聲音帶著一些遲疑和不確定:“曼曼,你好像有些怕我。”
他只是失憶,他不是傻。
雖然相處不到兩天,但是怎麼看……曼曼對他都不像是對男朋友應有的態度。
沈初曼低頭,咬了一口好吃的三明治,心想:你是我老闆呢,我怎麼可能不怕你?
當然,這只是她想想罷了。
這些話她才不會對林景淮說出這樣的話,她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