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同時也是獲得情報,當然最後一點就是加固皇權了。
而百官不答應的原因是什麼?不希望有一把劍在頭頂上,不是說不願意有人來監督。
真要不願意,懸燈司,鎮府司是幹什麼的?
只不過你讓你的人來監督我,我們自然不答應,這也正常。
所以折箇中,讓大儒來管。
為什麼讓大儒來管?
雖然大儒要秉持良心,可最起碼大儒是什麼人?是文人,背後也有世家門閥在。
說難聽點,小案子也就算了,抓到誰誰倒黴罷了。
可真遇到什麼大案子,不是說讓你欺上瞞下,給我時間來活動來操作,這總沒問題吧?
反正讓大儒來,可以保證的是,不偏袒皇帝,也不用太偏袒自己人。
讓太監來就不行,純粹就是偏袒皇帝。
那麼顧錦年的辦法就簡單多了。
把東廠直接變成新的機構,叫東廠不太好,畢竟百官對這個機構已經是先天性厭惡了。
改成督察院,然後把權力拆分下。
起草權,監督權,審查權,讓太監來。
為啥?
很簡單啊,這些都是下人做的事情,是苦活累活。
而調遣權,緝拿權,定罪權,讓大儒來拿,爽不爽?
有沒有一種,我一句話就可以定人生死的感覺?
有就對了。
可問題是,起草權看似是在太監手裡,可實際上就是在皇帝手裡啊。
起草了,就算是立案了,一但立案了,太監就去調查,調查清楚了,再把人抓過來審問,審問過程中,把暗中調查的東西擺在你面前。
你不慌都不行啊。
老老實實交代吧。
行,人證物證全部在,自己也認罪了,移交給督察院吧。
督察院大儒看完人證物證,再看完犯罪人的認罪書後。
請問還要我做什麼?
走程式緝拿定罪唄。
什麼?要不要拖一會?
他孃的,人證物證都在,拖?嫌自己命長?
人證指證完畢。
物證檢查完畢。
犯人承認罪名。
我督察院監正不同意,為什麼不同意?我腦子進了水,我就是不同意。
您瞧怎麼著,我嫌我命長,嘿,想讓皇帝看我腦袋,我皮不皮?
所以。
督察院的大儒,就是皇帝的刀子,而且還是那種聽話就落個好名聲,不聽話自己一起死亦或者揹負一身罵名的下場。
這不就完美符合永盛大帝建立東廠的目的嗎?
當然,顧錦年特意留了個心眼,拆分開來還有一個原因。
那就是,不能讓宦官一家獨大。
宦官負責起草和監督審查權沒問題,可必須要掌握鐵證才能讓督察院成為刀子。
說句不好聽的話,沒有鐵證,督察院其實也有操作空間。
這也算是留條後路,不然宦官之禍,也不是小事啊。
反正,平衡才是王道。
其實顧錦年就是把檢察院和法院邏輯拿出來,古代權力喜歡打包,比如說刑部,懸燈司,鎮府司,其實權力都一樣,不過就是管什麼而已。
這樣是不好的。
一家獨大肯定不行,分權而制,才是王道。
至於有沒有漏洞?
那肯定有啊。
這天下有什麼東西沒有漏洞?
誰能保證宦官就一個個聽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