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節(2 / 3)

、甚至討厭什麼,那就很艱難。

因為這好像很不禮貌,也很不紳士。

若非對方罪大惡極,又何必直言生厭?

劉易斯是一個偽君子。

他自己知道的。

但既然做得了“偽君子”,不肯做“真小人”,那就自然不願意輕易揭破自己的面具。

劉易斯便使用起他的“慣用語”,說:“這個呀……也不能這麼說……”

“也不能這麼說”,這成年人的世界裡就是“是,但是不好意思承認”的意思吧。

例如:我很醜嗎?”——“也不能這麼說!”

再例如:“你不肯買單嗎?”——“也不能這麼說!”

——大概就是這個意思。

修斯聽懂了劉易斯的意思,便含笑點頭:“那可真難得。”

“難得?”劉易斯沒有明白。

修斯說:“難得你也有不喜歡的人。”

劉易斯不知該說什麼,就只得講:“也不能這麼說。”

修斯忽然伸出手,握住了劉易斯的手。

劉易斯彷彿被電擊中了。

兄長的手,原來是這樣的觸感嗎……?

粗糙的、溫暖的。

修斯的手掰開了劉易斯緊緊攢著的掌心,將那片被蹂躪得皺巴巴的南天竺葉子拿了出來,扔進了垃圾桶。

“去洗個手吧。”修斯說。

“嗯,我先去洗個手。”劉易斯彷彿被逮住的小偷,有些倉皇地離開,趕忙去“銷燬證據”。

修斯站起身來,轉身回亭榭那邊,卻見七叔也迎面走來了。

“這麼巧啊,賢侄。”七叔笑著伸手搭上了修斯的肩膀,“怎麼了?確實不喜歡薛彩楹嗎?”

七叔講話很直接。

修斯便也直接回答了:“剛剛小易說了,他不喜歡薛彩楹。”

“噢。”七叔臉露惋惜的神情,“那就沒辦法了。我能夠完全理解,是我我也不會娶一個我兄弟不喜歡的人。”

第29章

修斯笑了:“這就是你至今未婚的原因嗎?”

“啊哈哈哈!”七叔爽朗地笑起來,“可能是!我的兄弟確實太多了!要他們都喜歡可是非常不容易。”

修斯像是想起了什麼,問道:“那麼,當年我父親決定要娶我母親的時候,兄弟們都喜歡嗎?”

“這個當然,”七叔說,“這是我們爸爸、也就是你爺爺決定的婚事。我們誰會不喜歡呢?”

劉家大家長決定一切的做派真是代代相傳。

只要是大家長拍板的東西,就沒有人會不喜歡。

修斯一直都很反感這樣做派,直到他也成為了大家長。

修斯卻忽然記起尼采的一句話:“與惡龍纏鬥過久,自身亦成為惡龍;凝視深淵過久,深淵回以凝視。”

他反抗大家長久了,便也成了一個大家長。

推翻一個君主的最好辦法,往往就是成為一個君主。

從古到今,都是這個道理。

現在修斯成了“君主”,群臣便想給他一個“王后”。

但他真的沒有這個意思。

他也尋思著,什麼時候告訴大家他是同性戀者比較合適。

但似乎,永遠都沒有“合適的時候”。

這些叔叔、伯伯們能接受劉易斯這個浪蕩不羈的孩子搞基。但要是告訴他們,劉修斯也不會找女人生孩子、會和男人相愛,恐怕就難接受太多太多了。

修斯手握20%的股份,是最大股東,但老劉手裡仍有15%的股份。那些叔叔伯伯們其實對修斯“穩坐江山”的意義也相當大。

要是他表現出不符合這些叔伯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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