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而起,我必須給鄭洞國一個交代。”
“你什麼時候走。”李朝宗問道。
路朝歌想了想,道:“我回去收拾一下,今天就走,這件事耽誤不得。”
“到了長安城那邊一切小心。”李朝宗道:“若事不可為就先回來,我們從長計議。”
路朝歌默默的回到了自己的小院,將房門關了起來,這次他去長安城必須要隱蔽,至少在辦完事之前,他的行蹤絕對不能暴露。
路朝歌從床下的一個木箱內拿出一身破舊的衣服,又將衣服用剪刀剪出一個個大大小小的窟窿,然後用碎步將衣服縫補好,再用剪刀剪出窟窿,然後用破布縫補上,如此反覆了數次,才算是把乞丐服弄好。
路朝歌打來一盆水,裡面裝著泥土,隨後路朝歌脫了衣服將自己從上到下用泥土塗滿了全身,又是反覆了幾次,才將自己弄得頗為狼狽。
路朝歌之所以這麼做,就是為了混進長安城,他不敢小看這個時代的密探,這些密探的能力絕對不是開玩笑的,他可不會傻到以為弄個斗笠一帶,整個面巾把臉蒙上,就能糊弄過那些密探的視線。
那隻能糊弄傻子,而不是那些密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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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家人現在恨不得生吃了路朝歌,那些監視路朝歌的密探豈能認不出來路朝歌?不敢說路朝歌化成灰都能認出來吧!至少路朝歌戴個斗笠蒙上面巾,那些密探能夠一眼就認出路朝歌來。
直到晚上吃飯的時候,一家人都沒看見路朝歌,李朝宗叫人去喊路朝歌一聲,可僕人回來的時候只拿了一張紙,上面寫著‘我去長安了,勿念!監視家裡的密探不要動,讓他們在那盯著就是,誰來找我就聲稱我病了。’
李朝宗沒再說說話,默默的開始吃飯,他這一下午都沒離開家,整個李府的防備也是周密,可愣是沒有人發現路朝歌是從哪裡離開的。
在定安縣往長安城去的路上,路朝歌拄著一根不知道從哪裡尋來的木棍,藉著月色像著長安城趕去。
這一路上路朝歌可不敢大意,保不齊什麼地方就有孫家人的眼線,做戲就要做全套,就連這一路上的吃喝,路朝歌都準備要著吃。
路朝歌就靠著討飯飢一頓飽一頓的走了將近一個月的時間,此時已經進入了十一月,好在路朝歌穿的是棉衣,不然這一路上足夠他受的了。
這身打扮混進長安城很容易,現在大楚境內他這種打扮的人不在少數,每天進長安城的一樣不少,守門的戰兵連看都沒多看他一眼。
混進長安城的路朝歌沒有第一時間聯絡賴家慶(賴三),而是隨便找了個地方將自己藏了起來。
孫家的人根本不知道路朝歌已經到了長安城,他們每天都在等著路朝歌來送死,可這已經一個多月了,每天從涼州道傳回來的訊息,都是路朝歌一直躲在家裡不敢出門,這也讓孫家的人大為得意,以為路朝歌怕了孫家。
可他們不知道的,路朝歌已經盯上了孫家,他不會貿然行動,他要做的就是一擊必殺,而且要保證將鄭家的人安全的轉移出長安城。
路朝歌從懷裡摸出一個討來的饅頭,大口大口的吃著,那饅頭上站滿了泥土,可他根本就不在意,這對於他來說簡直就是小兒科,比這更難下嚥的東西他都吃過。
直到這天晚上,路朝歌離開了他的藏身地,來到一大戶人家的院牆外,順利的翻了進去。
這是賴家慶的家,自從他發達了以後,就買下了這所宅子,現在他在長安城大小也算個人物,作為錦衣衛的千戶,他在雍州道的勢利也不算小。
路朝歌來到賴家慶居住的小院,輕輕推開了賴家慶的房門,看著睡的跟死豬一般的賴家慶,笑著來到床前,拍了拍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