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軍功制度的弊端是很明顯的,是任何人一眼就能看出來的,只是因為第一次布匿戰爭是羅馬國勝利了,所以羅馬國元老院可以借戰勝之威維持現狀。
可現在不行了,現在是羅馬國正在打敗仗,如此軍功制度會大大影響軍團的戰鬥力和民眾的戰爭積極性,再這樣下去的話即使有千人將這條通往權力最高處的道路也沒用,羅馬國該亡還是會亡。
所以羅馬國元老院必須做出改變,而眼前就有現成的例子,所以羅馬國元老院也抄了大秦帝國的軍功制。
在改革後的羅馬國軍事制度中,軍功是和軍職晉升掛鉤的,羅馬國元老院改變了原有的軍職推舉制,軍事長官不再由士兵們推舉,而是以軍功量職。
由於局勢緊張,羅馬國元老院在有關軍功制度的改革上也比較簡單。
首先,在大秦帝國的軍功制中有這麼根本性的一條,既一伍之中若有一人戰死,其餘四人即獲罪,若有二、三人戰死,其他人的罪名更重,將功折罪的唯一方法是殺敵,一伍中若一人戰死,此一伍中其餘四人就要皆殺敵一人抵罪,二人戰死,就要皆殺敵二人抵罪。
羅馬國元老院深以此為意,認為這個辦法太好了,這樣既能調動起軍團的戰鬥力,又能保證軍團的凝聚力,還能控制軍功的膨脹。
只不過羅馬國不能像大秦帝國那樣極端,所以羅馬國改進了更擬人的記功方法。
其實羅馬軍團的戰鬥力還是有的,羅馬國得天獨厚,有足夠的青銅礦和鐵礦用來武裝軍團。
只看環地中海世界,唯一有重甲武裝全軍的就是羅馬軍團,像伯羅奔尼撒半島諸邦國聯盟是半身甲,托勒密國是隻有武將著甲,迦太基國也是如此,馬其頓國更甚,幾乎無甲。
因為單純的布甲在鐵器面前著實算不上什麼,馬其頓國能在環地中海世界存活這麼長時間只是因為馬其頓國是奴隸制國家,馬其頓國遇戰時有足夠的奴隸可以用作填線寶寶。
這樣就能看出來了,羅馬國在環地中海世界的戰鬥力幾乎是無敵的,死了那麼多貴族只是因為戰爭持續時間太長了,很多軍團長和軍事護民官不只是戰死的,還是被拖死耗死的。
而全軍重甲的羅馬軍團在面對半身甲敵軍和無甲敵軍的時候戰損比能達到一比五、一比六,甚至是一比七,也就是一個羅馬士兵能換死五個、六個,甚至是七個敵軍。
這樣的戰鬥力是非常恐怖了,所以羅馬國元老院認為大秦帝國軍功制中的以功抵罪以罪抵功的比例在一比一還是太低了,至少要調到一比五。
也就是說,比如在一場戰鬥中,羅馬軍團某個十人小隊中死了一個士兵,那麼另外七個士兵就要分別殺五個敵人才算無罪,再殺的才算是功。
而從士兵晉升為十人長的軍功要求是殺敵十人功,也就是減去抵罪的殺敵數外,士兵還要再殺十個敵人才有足夠的軍功晉升為十人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