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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詭王之子小說 作者:鼓手K99

看見女兒,刑警高興得要死,立刻帶她去了遊樂園玩了整整一天,還給她買了禮物,以彌補自己對她的虧欠。一對父母,兩個孩子,和睦之家,就此成型。接下來的時間,茵茵需要去認識弟弟。要擔起姐姐的責。她也有了要呵護的人。這樣的收穫,讓她無比開心。

只有沈南秋才明白,能夠出現這樣美好的光景,自己得付出多少心血,進行多少算計。他更清楚的是,自己披著怎樣的皮。沒有誰會把愛傾注在一個自己無法想像的人身上,因為人性的限制,再開明大度的人,也大度不到哪裡去。這是人性中不爭的事實。曼天翔也不例外。他能夠承受,但不代表能夠承受一切。他能夠去愛,不代表可以愛得毫無顧慮。

死神和凡人的結合註定死神要把鐮刀藏在深深的地底。死神也許不樂意,但是看在自己捨不得殺死愛的份上會將自己對鐮刀的愛殺死。因為他深知,自己離開了鐮刀仍舊是死神,而自己留下愛,愛也會有死亡的那一日。與其說他貪圖愛,不如說他愛上了另外一種更為高明而有趣的致死方式。

即使凡人無限接近死亡,也不會懂得死神真正的心思。或許不懂與懂之間,正是愛所需要的距離。

在這段距離裡,死神可以往裡面填塞一切自己感興趣的玩具。

當安好的時光日趨穩定,曼天翔又開始躍躍欲試。

不過貪婪可以用一個詞語代替,那就是進取。

經歷了痛徹心扉的爆炸事件,經過了一孕傻三年,他的警察夢不見泯滅。

那天沈南秋一進屋,就看見他拿了根繩子,還有本教材,在那神神叨叨的。

&ldo;當警察時,每輪考核我都盡力做到最好,但其中有門課是我的弱項,&rdo;說著把繩子塞進他手裡,&ldo;你按照你的方式把我捆起來,然後定好秒錶。我要在十分鐘內自行掙脫,這一回我必須做到。&rdo;

沈南秋一聽就來勁了,當然他把肚子裡的壞水藏得很好。&ldo;行,你先把衣服脫了。&rdo;

&ldo;脫衣服幹什麼?&rdo;那人一臉問號。

&ldo;你想想,當你落入歹徒手中,他們會脫光你的衣服搜走你身上的刀槍,然後再將你五花大綁。也只有裸著,你才能感受到繩子的紋路,才能探知捆綁的方法。布料會影響你的判斷。我這還不是為你著想。&rdo;

曼天翔覺得有道理,便把衣服脫了。

&ldo;還有內褲。&rdo;

&ldo;關內褲什麼事?&rdo;

&ldo;內褲裡也可能藏有東西,歹徒是很狡猾的,要保證萬無一失。&rdo;

難得對方有空閒,和他一同研究脫困之術,曼天翔也沒計較,脫掉內褲就踢到一邊。當他準備就緒,沈南秋便踏步上前,先拿一塊黑布蒙上他的眼,然後花兒呼哨地將他綁了個嚴嚴實實,扔到了床上。

按下秒錶之時,男人信心滿滿,開始做題。他雙拳互相摩擦了下,感受著捆綁的鬆緊。然後緩緩掙動著,試圖將繩子弄得稍微鬆弛,好見縫插針,找到解綁的節骨眼。可還沒找到感覺,身上就撫上一隻手,他不高興了:&ldo;你幹什麼呢?&rdo;

沈南秋像賞玩精緻的古董一般摩挲著他的肌肉,嘴上笑答:&ldo;給你增加點難度。在現實中,幹擾你的因素總是有。畢竟歹徒把你抓起來不是讓你試煉你在局裡所學到的技能,難道我說得不對?&rdo;

第38章 送貨上門

&ldo;你給我嚴肅點!&rdo;曼天翔也不傻,知道他可能有某種想法,不過現在不是開玩笑的時候,自己正急著溫習課程,可不能把自己學的本事丟了,警察是個必須要認真對待的職業,要回去,能不做好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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