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明川親了親他的臉頰:“不準摔壞了。”
溫然把筆握在手心裡:“我哪裡捨得。”
“摔壞了也沒事,”沈明川又改口說,“給你買個更好的。”
“不用啦,”溫然笑了笑說,“再說現在我也不怎麼寫鋼筆字了。”
一來是工作忙,二來沒有那情懷了。
沈明川莞爾:“那寫個字給我看看。”
“好。”
鋼筆有配好的墨水,為防止運輸過程中會灑出來,弄髒鋼筆,放在另外一個盒子裡,只是沒紙,溫然手頭並沒有專門寫鋼筆字的紙,家裡那些恐怕都會暈開,想了想,從他舊年的書堆裡找出一沓發黃的紙箋。
好像有點脆了,索性還能用,溫然給筆吸足了墨水,低頭寫。
沈明川就在一邊看著他。
不過他的注意力不在字上,在人上。
溫然認真的時候,無論是看劇本看書還是現在埋頭寫字,總給人一種歲月靜好的感覺。
這麼好的人在他身邊呆了三年,他之前眼睛一定被眼屎糊了,才沒發現有這麼座寶藏在身邊。
幸好後來發現也不遲。
“好了!”
正在沈明川胡思亂想時,溫然已經寫好了,抬頭看到沈明川正在全神貫注地看他,有點不好意思地說:“許久沒寫了,寫得不好。”
“我看看。”
沈明川拿過來,都說字如其人,溫然的字跡偏向於工整內斂,又不像女孩子的字那樣清秀,帶著幾分利落灑脫。
溫然寫的是張愛玲的作品《愛》裡面的一段話:於千萬人之中遇見你所遇見的人,於千萬年之中時間的無涯的荒野裡,沒有早一步,也沒有晚一步,正巧趕上了。
自從知道了沈明川是怎麼注意上他後,溫然一直覺得這句話很適合他們,不早一步不晚一步,鏡頭就恰巧定格在了他臉上,讓他們恰巧地碰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