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普通的男人都留不住。
眼看這些女生都做了醫師夫人,董事長夫人,要房子有房子,要護照有護照,這麼有辦法。
獨獨我一個人憔悴不堪。
沒道理。
新朋友不知道我有心事.以為我作風如此,沉默寡言。
所以要找新朋友,貪他們不知首尾。
應酬完畢回到家中,也不見得有什麼高興,通常嘲笑地大聲對牆壁說:「我還有健康,我還有工作。」
多出來的時間,用來打扮自己。
以往一直沒有改髮型,因為男人都喜歡長發,因為短髮需要大量修飾時間,所以沒有勇氣實踐,這下子立定心意剪掉二十公分,看上去年輕十年。
頭髮多,貼頭皮剪,有種稚氣,不過每半個月要修理,與男士一樣。
我又放棄了高跟鞋,開始穿涼鞋,足趾修得乾乾淨淨,平跟鞋有它的方便,也有它的標緻。
一不做二不休,連衣著的模式也跟著變,買比較便宜的,隨和的便服,全棉、疏慡,舒適。
化妝也淡了,不知不覺改變形象,從一個矜貴明艷的事業女性一變而成為大學生風味。
辦事的地方最上路,大內高手如雲,臥虎藏龍,並不計較職業外表,只講究工作能力。
我把自己隱藏在工作裡。
下了班看書,最近讀水滸傳,青面獸楊志(他不是臉色發青,只是臉上有一塔青痣)賣刀,捧著那把刀三日,乏人問津。
偌大的東京,竟無一人識得寶刀。
我馬上有感觸,覺得自己好比那把刀。
唉,竟這樣胡思亂想。
世界越來越小,自我越來越大。
難道人們說老姑婆怪僻,我已緩步進入那個世界。
苦笑苦笑。
真沒想到一個男人可以令我這麼衰老。
當然不值得。
我倒是沒有立志要另找一個更好的來揚眉吐氣,終歸能夠為你爭口氣的是你自己,靠男人是很落後渺茫的事。
我也開始讀紅樓夢。
適合失戀的人看,作者永遠站在情場失意的林黛玉這一邊,十分偏私,林妹妹並不可愛,甚至是討厭的,但作者很明顯的愛上她,非常護短。
看到落魄的情節會得哭出來。
心靜、心哀、心死,才能好好看這樣的書,飛揚跋扈之時,還是看雪梨修頓、馬裡奧普索算了,對我來說,書只有兩種:好看與不好看。只要閱讀性強,中外古今通殺。
閱讀之餘,偶而也出去走動,錯不在我,我不必進修道院吧。
但本市地小人擠,不由你不信邪,一出去就碰見人家之新歡。
真是神采飛揚的,本來認為自己不差,同人一比,頓時矮一截。
做人要公道,誰是誰非是另外一件事,她比我年輕是事實,比我好看也有目共睹。
只見她戴著大耳環穿著大花裙,十分鮮艷活潑。
我偷偷溜走。
過幾天也買了同樣的衣飾,在家偷偷穿著,照鏡子。
發瘋了。
一個人發起瘋來是這樣子的。大膽的女同事叫我出去玩。
怎麼玩?
我實說:「怕髒。」指的是感覺。
她們卻視之為俏皮話。
開始喜歡嘉菲貓。史諾比太純,吃虧,我就是吃了大虧。
也開始抽菸,一天抽不了五枝,怕浪費,用一隻小小塑膠儲藏盒收起,防潮。
朋友發覺我有性格。
不美只好有型,最佳形容詞,吊兒郎當,標新立異,懶洋洋,都是有型。
致力於吃。
到肉食店去買冷藏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