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二,阿爾西諾伊三世和嬴宏已經簽署和計劃內簽署的一系列兩國合作書也嚴重危害到了身為大貴族地主的阿涅帕斯的利益。
像已經立項並開始實行的兩國生產合作書、基礎建設合作書,阿爾西諾伊三世在立項的時候藉口托勒密國發展生產和進行基礎建設是民生治策,將專案執行的權力大部分下放到了宗教祭司手中,只給文官系統留下了實在躲不開的與財政相關的專案執行權力。
尤其在發展生產方面貴族地主階級更是處於被動。
受軍功制改革的影響,托勒密國新生了許多勳貴,阿爾西諾伊三世便借力打力,以新勳貴壓制舊貴族地主,也學著嬴宏搞起了股份制,在托勒密國搞起了半壟斷。
托勒密國的所有土地名義上都是最高統治者的,也就是托勒密國王室的,不管是貴族地主還是新勳貴對受封受賞得到的土地都是隻有治理權和使用權,在法理上並不能傳代。
舉個例子,此代身為大貴族地主的阿涅帕斯並不能將自己受封受賞得到的托勒密國的土地傳給自己的下一代。
等阿涅帕斯死後,如果阿涅帕斯的子女在沒有受封受賞的情況下再佔據著阿涅帕斯受封受賞的土地就是違法,嚴重了說就是叛逆作亂。
所以托勒密國的貴族地主是非常看重自己手中的權力和利益的,因為土地無法合法繼承,自己能夠傳承下去的就只有權力和非土地資產。
但阿爾西諾伊三世引入並重用秦人危害到了權力特權階層手中的權力,托勒密五世近乎無條件的信任章平更嚴重威脅到了權力高層的權力。
而阿爾西諾伊三世要建的那些生產工廠,要修的那些基礎建設也都是要落實在土地上的。
既然是在土地上的,那自然是屬於托勒密國王室的,建築和生產工具本身是任何貴族地主不能佔有的。
不過阿爾西諾伊三世體恤民情,知道貴族地主們的訴求,所以允許貴族地主們在建築勞動和生產勞動上出力。
大概的意思就是貴族地主們要在托勒密國的生產建設工程、基礎建設工程和生產勞動方面出錢出人,而且沒有勞動報酬。
只等各方面建設工程做完了,生產開始運作了,托勒密國的貴族地主們可以在生產獲利上按出錢出人的比例獲得股份分成。
而且阿爾西諾伊三世沒把股份制設定的那麼精細,更像是一刀切。
由與大秦帝國的合作書帶來的生產獲利一共十成,阿爾西諾伊三世先拿走七成,剩下的三成才是貴族地主們可以瓜分的。
阿爾西諾伊三世也沒向貴族地主們做出任何保障,所以並不是說哪個貴族地主出錢出人多就一定有回報。
比如今年工業生產原材料減產了,或是環境不景氣,或是市場不景氣,生產沒有正常運作或是生產出來的物品沒有轉化成利潤,那貴族地主們就要喝一年西北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