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一言不發的看著他。
陳仰也不說話了,這一幕跟文青告之紙質東西都爛了的畫面,何其相似。
棚子裡響著呼呼聲,氣氛十分微妙。
陳仰沒在搭檔面前替自己說話,藥片確實化沒了,是他沒保管好,他也忘了在下海前讓對方把藥片全吃掉。
想不起來,當時太亂了。
陳仰四處觀察搜尋了一遍,靠著貨物攤喘氣。
既然搭檔提議他們返回,那應該是懷疑這裡有什麼線索。
陳仰抱著這個心理又找了一遍,又回到了貨物攤前,氣喘得比上一回更急,他瞧了瞧外面西斜的陽光。
充分體會到了什麼叫時間從指縫中流走,無聲無息。
陳仰往少年那靠靠,不冷不熱的風往他臉上吹,張開的毛孔開始往裡縮,他打了個抖。
“換個地兒吧。”
朝簡的氣息很暴躁:“找完了?”
陳仰擦汗:“昂。”
朝簡:“呵。”
陳仰的脊樑骨一涼,搭檔這麼笑,猶如白天下冰雹,還夾雜龍捲風沙塵暴。
概括起來就是,嚇人。
朝簡拿起柺杖敲他小腿:“我在這坐了半天,你怎麼不叫我起來一下,搜搜我坐的塑膠凳,檢查我正在用的電風扇。”
疼是不疼,可陳仰依然有種作業沒寫好,被老師體罰的感覺。
“這應該沒……”
陳仰的左手推了下落地電風扇,翹起的底部好像有什麼,他瞬間止住聲音,蹲下來檢視。
電風扇底部墊著半張報紙。
陳仰呼吸急促的坐到地上,攤開報紙看了起來。
那上面有一條新聞,講的是這個浴場的一起悲慘命案。
4月19日,檳城c大的一對大學生在海邊搭帳篷。
當晚,其中的女學生李某某去更衣室沖涼,看守更衣室的工作人員張某心生歹念,在她穿著清涼的出來時將她拖至男更衣室。
李某某在掙扎過程中不幸被掐死。
兇犯的口供裡提到,他原本沒想殺人,是李某某死前一直大喊大叫,他擔心被她的同伴發覺,混亂之中才失手把她掐死的。
同行的男學生馮某交代,他跟李某某結識於網上,得知是一個學校的以後,他們之間的來往便漸漸多了起來。
兩個人的理想生活都是住在海邊,面朝大海,春暖花開,所以才有的搭帳篷看日出等日落之行。
據馮某透露,當時他在帳篷裡睡覺,沒有聽見什麼聲響。
事發後不久,兇犯張某,男學生馮某先後離奇死亡。
陳仰湊近看報紙上的三人沒打碼部位。
兇犯張某是灰色衣服,遇害的李某某穿著紅裙,馮某是馮初,身上是那件白襯衫。
對上了。
人物關係明瞭。
整個故事裡就三個人物,兇手,一對好友。
兇手以無頭人影的放式出現,好友裡的女方是鬼影加拼圖照片,男方則是跟他們混在一起。
陳仰想起第一個晚上,他們喊話抱名字的時候,沒有馮初的回應,第二天,馮初解釋說是自己睡覺比較死,沒有聽見。
那時候大家都不信馮初。
陳仰記得馮初當時逐個看過去,一個個看,最後停在他身上,他的耳邊回想起了對方的那句話“陳先生,你相信我嗎”。
那時候陳仰選擇說實話,馮初的回答是,他理解。
馮初說那三個字的時候,臉上的表情變化跟情緒具體是什麼樣,陳仰已經想不起來了。
陳仰將報紙放回去,抱起電風扇重新壓上。
他梳理著線索裡的細節,案發那個時間,帳篷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