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些奸商,魔石和道具的價格,只能賣到地面的1/3,甚至更少,但那些藥品、旅店什麼的,都貴的要死。
“大千世界的中轉站還真是歷來如此啊!”林默想到火車站、汽車站那些旅館飯店,一根香腸,都能賣5、10塊錢。
看著上面的橫條——利維拉之街,下方還有【333】這個數字,那麼說明,這個營地已經被地下城的怪物摧毀332次,不得不說,有錢賺,就是頑強啊!
林默進去逛了一圈,用黃金還真買到不少藥劑,回去後,都可以仿造一下!
他已經想好了,五家門店,一家賣地下城的怪物、第二家賣藥劑、第三家賣魔導物品和裝備、第四家開當鋪、第五家委託任務部!
目前大致就這樣規劃,如果有好的路子,隨時可以變更!
從利維拉之街離開,林默自然知道洛基眷族的人跟在後面,也沒當回事,想看就看吧!
一路上,凡是出現在視線中的怪物,要麼被水銀球斬殺,要麼被魔道書捕捉,而跟在身後的加雷斯一行人,麻木了!
好吧,先不說這些怪物能不能賣出去,就是把那些怪物全殺了取魔石,保守估計,也可以換4、5千萬巴利斯,關鍵是,這才多久,林默都沒動手,完全由奇怪的水銀和魔書完成的。
因為時間有限,林默不可能去把每一層各個角落探個遍,基本上就是順主道路走下去,被遇上的怪物,就自認倒黴好了!
“…那是37層漆黑骸骨烏代俄斯所在地!”伯特看到林默進去,神色一凜。
“烏代俄斯是兩個月前被殲滅的!離再生還有一個多月……”加雷斯話音未落,就聽到樓層主‘房間’內傳來驚天怒吼,恐怖的氣流衝出,頓時面色駭然!
“…這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