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眼熟之外,只是很費力的才想起來一個『體貼』的標籤。
沒錯,當時談戀愛的時候譚西華留給霍清最深的印象就是體貼。
大學時期追她的人大約可以從食堂排到教學樓,偏生那時叛逆期很長很長的少女性子驕縱又跳脫,談戀愛什麼的,霍清覺得一點都不酷。
於是大學前兩年一直是一隻瀟灑的單身狗,玩的肆意又奔放。
等到大三的時候,譚西華追她追的鍥而不捨,再加上霍清覺得自己單著夠久了談談戀愛換個心情也沒什麼,就挑挑揀揀的從眾追求者裡選了一個看著最順眼的譚西華。
霍清是在林瀾的瀾大讀的大學,林瀾和一年四季不怎麼下雨的江塢不同,陰雨綿綿的時分特別多,是不折不扣的『水鄉』,霍清出門上課總是忘記帶傘,被雨淋了好幾次也記吃不記打該忘還是忘,只是某節選修課結束後,她望著窗外又開始淅淅瀝瀝的小雨發愁時,有人遞給了她一把傘。
「同學。」譚西華手裡撐著一把大大的傘,拍了拍霍清的單薄的肩膀,在少女回頭望過來時笑笑:「我送你回宿舍吧,這雨還挺大的。」
其實每次下雨她忘記帶傘都會有人前赴後繼的想送她,但霍清之前都覺得特別煩。
可能有的時候,看的就是契機和心情罷了——起碼這一刻,霍清看譚西華順眼也沒什麼別的原因,就是因為一個不經意的瞬間,女孩覺得他還挺暖的而已。
後來她大概和譚西華相處了一年多的時間,等到大四畢業季的時候,自然而然就和很多大學裡的夕陽情侶分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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