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不能拘於形式了。以區長而言,通常有一個固定的坐位,可不一定就是辦公用的寫字
臺 檯面上,不會擺滿了文具,絕沒有五顏六色的卷宗。不過,有兩樣東西是少不掉的;其
一是空白或帶有字跡的紙類,其二是一枝自備的自來水筆。
檔案不是一天到晚都擺在臺子上的,只有區長到來時,才由書記或助理書記拿出來給區
長處理。一般都是先看上級來電及來件;來電指的是由重慶拍發到當值電臺,再由區本部的
交通員(多屬女性)有規律的分別自各臺址取回來,交由譯電員照標明密碼譯成明文。再經
主管助理書記辦妥登記手續後,先給區書記看,如果該電文的「保密區分」列為「親譯」者,
例如「固重兄親譯」,「固重」是區長的代名,也就是指定該由區長親自由密碼譯成明文。而
實際上,真正由區長自己譯的,卻絕無僅有。在習慣上,多由區長授權給某一譯電員,遇有
親譯電報,他不待請示,就逕自譯成了明文,加裝封套註明「親啟」字樣,留給區長即可。
像這類電報,主要的還表示它的機密性特別高而已,並不一定計較是否真的親譯。比如說,
到了八年抗戰中期,我們所使用的密電碼,為了防杜破譯,已經相當複雜,就是自己動手,
如不經詳加指點,恐怕還譯不出來呢。
至於誰有資格擁有個人專用的密電本?局本部並無規定,這要看戴先生個人的統馭與權
變,他要發給誰就發給誰,大體上多數是外勤單位的正副主管以及主要助手,或者是負有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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