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比較深,所以記得住的事情也比較多,以下就是全案的經緯,當然,其間也有錯
綜複雜之處。
在我接任「上海區」之前,時在二十七年,上級對張嘯林已經下了制裁令;當我二十八
年八月接任之後,上級乃重申前令,卽速覓線予以制裁,迨至二十九年,且一再催辦。
為了覓取制裁張嘯林的線索,我曾經拜會過潘子欣先生(見第五章),可是並無具體結
果。其後,我又去過兩次,始終迴旋於旁敲側擊,總沒有機會能夠正面提出來;而潘先生是
何等聰明剔透、老辣練達的人,自然一點就透,無如他總是有意迴避,不去接觸正題,看樣
子他也有礙難之處,所以就沒有在經營下去。
另在「上海區」所屬方面,不知詢問過多少遍了,沒有一個單位回覆是有辦法的。一直
到二十九年六、七月間,才算接到「行動第二大隊」大隊長趙聖(吉震蒼)的書面報告,他
語焉不詳的只說已經在張某家裡佈置了一條內線,也提到就是張某眾多保鑣中的一個,什麼
條件都沒有,也不需要支援,一待遇有機會,便可相機行事。照規定,這個報告是一反常態
的,因為不但沒有把接觸、吸收以至交賦任務的經過述說明白,最不合乎情理的是連個姓名
都沒有。我看了之後,馬上就請齊慶斌兄和劉原深兄函第二隊趙聖同志卽速補報。不過,當
時我們區本部並沒有嚴格的要求限時作答,只認為過幾天必然會據情回復上來。
這就是本案內部作業的大概,實際上也就是這麼簡單。我惟恐或有舛誤,還一再和原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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