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動大隊各循自有
的工作路線,相機執行,並將其工作線索執行計畫,先行具報憑核。令發,各隊均無反應,
這是九月底十月初的事。
過了半個月,各隊仍無訊息,因奉令指定的制裁物件甚多,「上海區」主管行動的助理
書記,並沒有特意的對程海濤一案擬議催辦,所以就不經意的擱在那裡了。到了十月十九日
早晨,我起床後的第一件習慣動作,就是開啟當天報紙先看國際要聞,再看地方新聞,這一
天自然也不例外。當我看到報上有「程某被槍擊斃命」這條訊息後,頓然意會到這一定我們
乾的無疑了。再細看內容,據報導說:在程某被擊現場附近的一根電線桿子上,貼了一張小
紙條,上面寫著「漢奸爪牙程海濤伏誅」等字樣。這就奇了,照我們向來的做法,是不留線
索,不著痕跡的,照這種情形看來,又不像似我們幹的了。
待我趕到辦公室查詢有無報告時,他們告訴我迄未收到各單位的報告。收取信件的交通,
大約還要隔一個多小時才回來,現在是九點鐘,也只有等她們回來看看有沒有訊息再作處理
了。
因為前一陣子迭次發生事故,區本部與外勤之間的交通聯絡,屢次增多,接觸減少,這
不僅有欠靈活,也不能掌握時效,雖有助於安全,但終非妥善之策。照現在的規定,由上而
下是:由區本部的交通員到內交通站送達或收取信件;內交站的交通員到外交站送達或收取
信件;而後,外交站到各外勤單位,外勤單位再聯絡其所屬。如此往復,實在太呆滯也太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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