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心而論,這也是一個反覆無常、投機取巧者的罪有應得。
「河內辱命」
「河內汪案始末」自序
「河內汪案始末」是拙著「英雄無名」全書中的第二部。
「河內汪案始末」與第一部「北國鋤奸」有不可分解的連續性和綿亙不斷的一貫精神。
此外,在撰述方面也有益求改進之處,那就是希望能夠寫得更謹慎、更踏實;並儘量避免在
文字上產生不必要的後遺症。
「河內汪案始末」的主要內容,固然著重於制裁汪精衛失敗的全部工作過程,其中包括:
飛調越南、傳達任務、人事調遣、情報蒐集、偵察部署、緊急受命、一日三擊、誤中副車、
奉調同渝、特派去滬、再接再勵、四度犧牲等許多繁複的情節;但也配合上關係各方面的珍
貴資料,作為參證。比照看來,言來語去,大有三頭對案之妙,讀者諸君,亦可自動參詳其
中所蘊藏的無限契機。
無巧不成書,筆者本人就是身臨其境、主持其事、親嘗敗績、自食惡果,四者兼具,而
今仍在人間的劫餘者,也可以說是一個最有力的見證人。這部富於傳奇性的真情實錄,如果
不嫌筆拙,想必自有它的可讀性,和一定的歷史價值。
書中,對於這位「慷慨歌燕市,從容作楚囚,引刀成一快,不負少年頭。」當年也曾制
裁過滿清攝政王的開國元勛、革命先進‐‐汪兆銘(精衛)先生,也作了一番簡略的介紹,
以俾讀者認識這個人。因為老一輩的固然人所皆知;到了現在年輕的一代,可就對他有些陌
生了。況且汪精衛是首要的關鍵人物,必須交代清楚才好。
為此,特地商請博學多才的劉原深先生,另從汪先生的詩詞文稿中,以客觀的立場,分
析了他的天賦性格、心理狀態,藉以反映出他是為何失去自知之明,終於晚節不保,乃致遺
恨無窮的脈絡軌跡。這一段,也等於是他的自供,總比別人的月旦,表露的更為貼切。
河內製裁汪精衛一事,發生於民國二十八年三月二十日至二十一日,距今已有四十餘年
之久;在此期間,即不斷有人用為寫作題材,評述案內案外的人與事,真真假假、各式各樣
的說法都有,因緣附會,乃又產生了不少的枝枝節節。這部「河內汪案始末」,也就針對著
這些問題,提出了合乎情理、符合事實的正確解答。當然,河內一案,早已事過境遷,既無
顧忌,也不需澄清什麼,就事論事,只不過肯定一項事實罷了。
寫到這裡,筆者再多吐露點心裡想說的話:我一直都在想,雖然我們這些人大半生都從
事於特務工作,而這種工作的性質,又是那麼的神秘與特殊,尤其是表現在理智方面的,看
上去,好象個個都是鐵打的心腸,六親不認的樣子,總顯著和一般人不大相同。其實,無論
幹那一種行業,同樣都是人,人就必然有人性、有感情,所以筆者在記述故事的文字中,就
緊緊掌握看這一點,以強調人性與感情之處處皆在。
關於撰寫河內製裁汪某一事的經過,其間也有許多曲折,為了先擬定一個書名,便大費
斟酌,早先用的是「奉使河內記」,認為有欠妥當;後來才改為「河內辱命」,可是仍覺得不
甚響亮。經友好點出,易如稱為「河內刺汪」或「刺汪辱命」,筆者認為這兩個書名固然不
錯,也很醒目,惟獨其中那個「刺」字,實在難以接受。按「刺」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