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將會受到兩種輕重懸殊的處分:輕,責備兩句而已;重,立卽扣押,交付局本部第三處(主
管軍法)以「貽誤軍機」罪付諸審判,照我們的「家法」,可被判處十二年、無期徒刑、死
刑之罪。
想想看,眞是不寒而慄!
請讀者注意,這是筆者還沒有聯絡到徐先生之前所發生的事,也就是說,戴先生來電查
詢汪精衛是否有離去的跡象在先,我按照規定親去會晤徐先生於後,如果把時間順序顛倒一
下,那也就不必急得胡思亂想了。
正在為了查復汪某的行止而茫無頭緒之際,戴先生又來電報催詢聯絡徐先生的事,我想
這就是一個提示,這麼多年了,怎能體會不出,所以連忙去看徐先生,當面要求設法查明此
事的端倪。徐先生回答的很乾脆,他說:「這很容易,我去問問他們就知道了。」徐先生一幅
輕描淡寫的神情,似乎並沒有太重視這件事,我想總不致於開玩笑吧?他說「問問他們就知
道了」,他去問誰?「他們」又是誰?不會是汪精衛和他左右吧?我是以非常莊重的態度提
出問題的,相信徐先生絕不致輕忽至此,那麼所謂的「他們」,一定是另有所指了。
我是在早上去看徐先生的,他在當天過午不久就有了迴音。先是打發曾先生到我的住處
答覆我的問題,我只恐傳言或有差誤,於是又偕同曾先生面晤徐先生,希望他親口對我說一
遍,才能放心。
據徐先生說:「汪先生的確是有離開河內的意思,因為他已經向當地的主管方面有所說
明;不過截至目前為止,汪本人尚未作出最後決定,也就是說想走,可沒有決定什麼時候走。
至於準備到那裡去,據透露,是先到西貢再搭輪轉赴法國。是否去香港或日本,他們並無所
知。」徐先生說的明白,也把戴先生所問的事項,作了全面的回答。
我正待有話向徐先生請教時,徐先生卻反問我說:「汪先生的動向,你們應該很清楚才
對,而且他和中央經常有聯絡,最近黨政各方面也曾前後派過好幾次人來,你們都不知道?」
這又怎麼說才合適呢?徐先生是不曉得我們所處的地位,如果他略有了解,也就不會這
麼說了。我誠懇的告訴徐先生說:「我個人的確不知道,戴先生之所以查詢這些問題,想必
一定有他的用意,照我的看法,很明顯的是在查證汪某是否眞有離開河內的意思,若果是有,
當然更需要知道他準備到什麼地方去。這都是實話,毫無虛偽,以後像這種情形還多得是,
請徐先生諒解才好。」
我們談到這裡,我可要發問了,非問不可,否則,卽使得到全部答案,仍然有欠完整,
那就是「來源」問題。雖然徐先生對我們所要查詢的事項,已經有了答案,可是仍要充分了
解徐先生是從那裡得來的,其中包括:是誰說的、發言的人是幹什麼的、他怎麼會知道、他
和徐先生有什麼關係等等。當然,我怎麼可以用這種口氣問徐先生,所以又不得不變著口吻
以相當委婉的措詞,請徐先生逐一回答這些問題。
徐先生非常合作,把他所瞭解的以及接談的大概經過,全都講給我聽了,合情合理,我
很滿意。於此,我可以判斷出有關汪精衛是否卽將離此他去的情況,其確實性和可靠性是勿
庸置疑的了。
到現在我才明白,原來徐先生一語雙關的「他們」,所指的都是一些外國朋友,也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