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年,日本政府屢曾提議,吾人顧慮以此之故,幹沙及吾國之軍事及內政。今日本政府既已
闡明,當以日德義防共協議之精神締結中日防共協議,則此種顧慮,可以消除。防共目的在
防止共產國際之擾亂與陰謀,對蘇邦交不生影響。中國共產黨人既宣告願為三民主義之實現
而奮鬥,則應即澈底拋棄其組織及宣傳,並取消其邊區政府及軍隊之特殊組織,完全遵守中
華民國之法律制度。三民主義為中華民國之最高原則,一切違背此最高原則之組織與宣傳,
吾人必自動的積極的加以制裁,以盡其維護中華民國之責任。第三點,為經濟提攜。此亦數
年以來,日本政府屢曾提議者,吾人以政治糾紛尚未解決,則經濟提攜無從說起。今者日本
政府既已鄭重闡明尊重中國之主權及行政之獨立完整,並闡明非欲在中國實行經濟上之獨
佔,亦非欲要求中國限制第三國之利益,惟欲按照中日平等之原則,以謀經濟提攜之實現,
則對此主張應在原則上予以贊同,並應本此原則,以商訂各種具體方案。以上三點,兆銘經
熟慮之後,以為國民政府應即以此為根據,與日本政府交換誠意,以期恢復和平。日本政府
十一月三日之宣告,已改變一月十六日宣告之態度,如國民政府根據以上三點,為和平之談
判,則交涉之途徑已開。中國抗戰之目的,在求國家之生存獨立,抗戰年餘,創鉅痛深,倘
猶能以合於正義之和平而結束戰事,則國家之生存獨立可保,即抗戰之目的已達。以上三點,
為和平之原則,至其條例,不可不悉心商榷,求其適當。其尤要者,日本軍隊全部由中國撤
去,必須普遍而迅速,所謂在防共協議期間內,在特定地點允許駐兵,至多以內蒙附近之地
點為限,此為中國主權及行政之獨立完整所關,必須如此,中國始能努力於戰後之休養,努
力於現代國家之建設。中日兩國壤地相接,善鄰友好有其自然與必要,歷年以來,所以背道
而馳,不可不深求其故,而各自明瞭其責任。今後中國固應以善鄰友好為教育方針,日本尤
應令其國民放棄其侵華侮華之傳統思想,而在教育上確立親華之方針,以奠定兩國永久和平
之基礎,此為吾人對於東亞幸福應有之努力。同時吾人對於太平洋之安寧秩序及世界之和平
保障,亦必須與關係各國一致努力,以維持增進其友誼及共同利益也。謹此提議,伏祈採納!
汪兆銘,艷。(二十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汪的「艷電」,抬頭是:「中國國民黨中央黨部蔣總裁,暨中央執(行)監(察)委員諸
同志均鑒」,而事實上,這時候汪精衛自己的身份就是國民黨的副總裁。既然有這份切己的
組織關係,大可以在黨的集會上表明態度,也可以糾集其它同志提出意見付諸公議,又何必
如此自外,一定要潛離重慶,跑到海外去發通電呢?於此可見,他是別有用心的。
那麼,他的用心何在呢?這可以說是盡人皆知──他是在響應日本首相近衛文麿於二十
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所發表的第三次宣告,亦即所謂的「和平三原則」,汪在「艷電」中,
他道過開場白之後,就提出:「頃讀日本政府本月二十二日關於調整中日邦交根本方針的闡
明」作為標示,他這頭一句就不大對勁,我們來看看他用「頃讀」二字,好象是他剛剛在新
聞報導中看到的一樣,其實,近衛宣告中的主要內容,他早就知道了;在汪某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