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0頁(2 / 2)

本憲兵隊特高課長大井英夫出面,力主嚴懲。結果,後、胡二人以貪贖重罪執行槍決,

偽糧食部長顧寳衡亦以失職罪被判處徒刑十年。耿某一看事情鬧大,已不可收拾,故爾畏罪

自戕身死,以避刑罰。據說,陳璧君為了此事,對於日方之咄咄逼人很不諒解,不久,該大

井英夫隨被調職。

總之,耿的自殺,因素頗為複雜,如果把以上的各種情由串連起來,加以演繹,那又變

成推理的故事了。

二、修元兄文中有「況且在十月十八日萬隊還執行過一件制裁曹某漢奸案件,獲致成功。」

這就是筆者在前文中所記述的制裁法捕房督察長程海濤一案。修元兄記為曹某,想是筆誤,

實系一人。

三、有一點是值得回味的,修元兄文中記道:「翌日,忽接萬裡浪致我一函,據稱因耿

某照片昨天未曾取到,故未依時赴約……」這簡直的不像是外勤單位主管對上級負責人應該

說的話,照我們的規矩,無論照片取得到或取不到,屆時一定要踐約,見面說明原委,再作

約定,才是正辦。說什麼拿不到就不來,還要主動改訂約期,指定地點,那更違反了我們的

常規了。就是因為他在近期內做過一件行動案,總以為忠實可靠,不疑有他,所以才被他蒙

哄過去了。現在想想,也實在太大意。

四、文中,修元兄受三名大漢脅迫,一時情急攔腰抱住「巡捕」,請他保護,機智處於

此可見。不過,這樣雖可脫一時之危,但當街呼救,指對方為「壞人」,也未必能取信於巡

</br>

<style type="text/css">

banners6 { width: 300px; height: 250px; }

dia (-width:350px) { banners6 { width: 336px; height: 280px; } }

dia (-width:500px) { banners6 { width: 468px; height: 60px; } }

dia (-width:800px) { banners6 { width: 728px; height: 90px; } }

dia (-width:1280px) { banners6 { width: 970px; height: 250px; } }

</style>

<s class="adsbygoogle banners6" style="display:le-block;" data-full-width-responsive="true" data-ad-client="ca-pub-4468775695592057" data-ad-slot="8853713424"></s>

</br>

</br>

本站所有小說均來源於會員自主上傳,如侵犯你的權益請聯絡我們,我們會盡快刪除。
本站所有小說為轉載作品,所有章節均由網友上傳,轉載至本站只是為了宣傳本書讓更多讀者欣賞。
Copyright © 2024 https://www.zhongzhuxsw.tw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