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當初,在聽完了胡永荃的說明之後,除了感謝他的好意之外,就
該嚴正表示不能接受,也根本上用不著打電報請示,再老到一點,也無妨將事實經過報告戴
先生備個案,並表明已經婉謝了,豈不是很漂亮。現在可好,結果碰了一鼻子灰,咎由自取,
怨尤誰來。
胡永荃兄是筆者在天津任站長時,戴先生介派協助於我的局外人,他不曾參加我們的工
作,沒有名義,不受薪給,我覺得像這樣的人並不太多,承他多次相助,我總是心存感激,
從來沒有考慮過他會打著我們的旗號,斂財以自肥,而且我也不相信他會那麼做。戴先生認
為:「永荃目光甚小,終屬不脫商人習氣,吾人之高深,渠何能瞭解……」誠然,他本來就
是市井人物,能夠全心全意、或多或少的幫我們的忙,已經難得了,似乎也不必對他寄望過
高。
寫到這裡,回顧前塵,我要放肆一點多說幾句了。戴先生很愛面子,為了維護他的尊嚴
和團體的清白榮譽,在他的領域裡從來就不存在「沒有辦法」的事;在「外人」面前說是經
費短絀,接受人家的資助,不但坍臺,而且也有失體統。我約略記得,在我們「草創」時期,
好象也發生過類似事件,不過,情況不同,此一時彼一時,自不可同日而語。當我署稿請示
之前,實在是有欠思考,多想一想就不會有這種不愉快的後果了。
我回復了戴先生,也據實的陳明胡永荃兄對我的確幫助很大,請他釋念。至於有關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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