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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的地方有所不同而已。武斷的說一句,後者頗有「取材」於前者之嫌。

這當然不足以作為論證,那麼筆者再肯定的說-無論事情發生在「福煦路同孚路交叉路

口」或者是「善鍾路霞飛路交叉路口」,都沒有這回事,根本上我們「上海區」就沒有「手

提機關槍」。詢及前任的區書記鄭修元兄,對此亦無所聞。

(10)「上海區」所屬各行動單位,均未能派人進入張宅充當衛士。這是求之不得的事,

如果有,不會不報備。

(11)旣然打入張宅,其目的就是為了要制裁張嘯林,那裡還有「不忍殺害」之理?至

於說道「時常側面勸諫」,更不象話了。

(12)敵偽的重要會議不知道張嘯林是以什麼身份、什麼資格去參加的?

(13)請問這位「閣下」,如果張嘯林視你為親信,把你帶在身邊前去開會,憑你單槍

匹馬一個人就能將諸漢奸一網打盡,行嗎?那麼對於那些日本人又將置於何所?

(14)一個眞正受過特工訓練又負有行動任務的人,就該知道「託病請假」已經犯了大

忌,還打算出去「計議應付之策」,不知意欲計議什麼?

(15)張如果不將你停職,就沒有想到身入虎穴,所為何來了嗎?若是說張嘯林不但不

准假,還叫你繳槍,撤你的差,再加以辱罵,因而激怒了你,同時也激出你的勇氣,所以才

朝他開了槍,這才合乎情理。

(16)另一被擊者,報紙上一作「吳金桂」,一作「吳建臣」,此處又稱「吳鴻」。此人

的身份一稱「杭州碼頭工務局長」,一稱「江蘇省錫箔稅局局長」此處註明為「偽紙張稅局

局長」。到底他叫什麼?幹什麼?如欲得知,這又要去查證了。

(17)照該文所記,打張嘯林「開二響」,打吳某「開一槍」,前後擊出三發子彈,等到

要用槍射太陽穴自殺時,已經「彈盡」了。請問,難道槍裡祇裝了三發子彈?林本人也不知

道自己的槍裡裝有幾發子彈嗎?

(18)不錯,外間的確有此傳說,至於杜先生與張案有沒有關係?筆者當然不會知道,

相信,如今在世的人,誰也不知道,至於有些捕風捉影、出於臆測的話,那怎麼能算數。

(19)這篇「張嘯林被殺眞象」,據署名東郭牙說明,是抗戰勝利之後在上海發表過的,

可是旣無刊物名稱,亦無出版年月,誰知道是眞還是假。不過有一點倒可以參證,因為在那

個年代,也就是三十四年至三十八年間,一個執行過行動工作,而且身為現役&tis;局調查員的

人,絕對不容許公開發表案情,張案亦不例外。卽便喜歡文藝,也不能把這種事當作題材。

現在居然發表「一封公開給全國同胞書」,真是匪夷所思。

以上這十九點是筆者個人對這篇「張嘯林被殺眞象」的看法,無非是就事論事,並沒有

題外的意思。總括言之,這篇東西,乃東拼西湊作,並無完整的事實根據,連案中主要人物

之一的名字都弄錯了,遑論其它。

在該文之後,尚有「東郭牙按語」一大段,這裡就不再贅述了。

內容提要

行動工作中對於特定物件的制裁,在未來的進步國家中,可能會成為歷史陳跡。惟在若干轉

形期的落後國家中,則仍將保留?變質的存在。

當年,我們之所以這麼做,乃特殊環境及突發事件所使然,實有迫不得已者;今後,人時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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