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時,則不可隨搜查及逮捕云云。又因七月十四日為法國國慶紀念日,法捕房人員本可放
假,由於日人要求會同搜查(按上開十四個地點,全部都在法租界內,非會同法捕房不可。)
耽誤了他們的休假,內心極為討厭。對於搜查工作,毫不起勁,也因為法捕房中國籍探警,
大都為愛國同胞;抗戰軍興,敵愾同讎,在感情上自然對於張牙舞爪的日本軍警,心懷反感。
假若沒有上述種種原因,則此次事件之後果,誠屬不堪設想。」
修元兄這一段記述的相當詳細,有幾點再加以解釋如下:
一、毛萬裡先生當時在上海任「總督察」,只是一個名義,他的實際任務,是辦理制裁
汪精衛的專案。
二、王魯翹兄在上海被捕一節,筆者在「河內汪案始末」中曾有記述,修元兄所記的是
同一事件,不過,他所接觸的是另一層面。
三、日本方面能提出十四處工作場所的詳細名單而一無差誤,顯而易見的絕非透過偵察
路線所獲悉,不可諱言的是「上海區」內部出了毛病。
四、會同捕房警探搜尋十四處所的日本人,是穿著便衣的日本憲兵。在搜尋時只在一旁
「監視」而已,因為在當時上海租界當局還不答應日本人直接「動手」,而儘可能維護本身
的權益。
五、文中提到的上海電訊總督察楊震裔先生,在臺曾任情報局第五處長及調查局副局長,
已於十餘年前逝世。
六、「上海區」在維護本身安全方面,得力於劉俊卿、劉紹奎兩位先生者尚多,第三部
書中還有下文。而今,劉俊卿兄早已去世,劉紹奎兄八十高齡健在。
七、事有湊巧,寫到這裡,忽然想起劉紹奎先生有一份回憶錄的初稿在我這裡,取出來
一看,其中關於二十八年七月十四日日本方面要求兩租界捕房會同搜查「上海區」十四個辦
公處所的事,也有一段記載,太珍貴了。當時,劉紹奎先生的職務是公共租界警務處老閘捕
房司法主任,不久升任為督察長。在本局則列為「上海區第一組」的通訊員。茲錄其原文如
下:「民國二十八年七月十四日上午十一時,日方特務部(筆者按:可能是日本上海憲兵隊
特高課)率憲兵到第八科(筆者按:公共捕房專為處理此類案件新設的一個科)科長克萊登
(筆者按:克萊登,英國人,已吸收協助我方工作)處,聲請協助搜捕重慶特工人員。克萊
登一方面電話約我到其辦公室,揚言立刻派人協助捉人,在說話之間,暗中示意在他辦公桌
左邊抽屜內有東西。我趁克萊登與其它人員談話之際,從抽屜內取得一小紙卷,待我回到辦
公室開啟一看,系一張詳細地址並附簡圖,卻無門牌號數。我立即打電話召劉俊卿速通知鄭
修元兄,並抄下一份圖址與俊卿出外連絡。如此一來,在時間上已拖了一小時之久。迨至出
發行動後,按圖址共搜尋十四處,結果全部撲空,而無一人被捕。其中有幾處飯菜擺在臺子
上,尚未食用。日本人見此情形,大發雷霆之怒,隨後由特務長官(筆者按:可能是日方憲
兵隊特高課長)橫山秋馬會同興亞院巖井英一行文給公共租界公董局宣告警務處內部有高階
人員暗通重慶,要求嚴懲。案經第八科長克萊登提出解釋稱:自始至終皆由其親自經辦,何
來通重慶份子之有,純系日方無故生非,別具用心等語。乃不了了之。」
八、在修元兄的記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