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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則可能有了偏差,囚為太消極了些。

寫到這裡,不僅勾出一絲回憶,同時也引發一些感觸:當時,吸收參加工運活動的工友

們,全部都是義務性質,只有在執行任務時,才酌情發給些許活動費用。而在我們內部的人

事註記上,卻把他們列為「運用人員」,也就是非正式的工作人員,或觀察期的試用人員。

其中有的報上去備過案,有的還停留在「上海區」的人事註記上(這裡所謂的「人事註記」,

並不是一本名冊,也許是些記號或密碼之類,只有主管的人才分辨得出)。平常日子倒沒有

什麼,一旦發生意外事故,例如工作失敗、暴露身份,被捕犧牲,乃至遭受財物損失等,那

就問題多了。其後果呢?是我們內部主管部門各執一詞,推卸責任,可是卻又解決不了實際

問題,而身蒙其害或身受其苦的當事者,也就是被我們「運用」中的那些志士、烈士們,全

都成了地地道道的「無名英雄」。像這一類的情形,單就工運方面來說,在南譜兄直接發展

的人員中,以及由高奎兄負責的「工運小組」裡,都發生過,又何祇一兩次。

此外,「運用人員」為工作、也是為抗戰而犧牲的事,還多的是。茲據畢高奎「新一組」

組員曾在警界服務今已退休的施何成兄,於今年(七十二年)六月從美國來信提起往事說,

他記得是在二十九年派到上海後,由其個人向外發展,吸收了兩位「運用人員」參加行動工

作,一位是張杏秋,一位是朱鐵營。何成兄的信中雖未說明這是真名還是化名,四十多年了

他還記得那麼清楚,也許就是本來的姓名。有一次由他率領張、朱二員出發,去襲擊偽儲備

銀行,以示警告,不幸,張杏秋、朱鐵營二員就在這次行動中殉國了。何成兄的信中寫道:

「回憶往日化名,系包越人,其後復用彭鈞。至於運用人員如張杏秋、朱鐵營兩烈士,因偽

儲備銀行事件殉國。」

襲擊偽儲備銀行事,前後行動過兩次,多少還有一點點印象,說到張、朱二烈士的殉國,

不僅我一人想不起來,連他們的組長畢高奎兄也記不得了,真是愧對死者,罪過、罪過!至

於張、朱二人的失事乃至於犧牲,我已全然不省其事,根據當時的情況作一假定,很可能是

被捕房的人當場抓到,而後引渡給上海日本憲兵隊,因為儲備銀行是汪偽新成立的,所以又

由日本憲兵隊解到偽「特工總部」,最後就被他們殺害了。是否如此,有機會再問問施何成

兄,他知道的比他信中所寫的一定詳細得多了。

張杏秋、朱鐵營二烈士,生前既然是「運用人員」,是否已呈報上級備案,實在很難講,

如果沒有案,那麼他們二人在本局的「史冊」上,很可能就沒有「名籍」;果爾,我更應該

在此謹向張杏秋、朱鐵營二烈士致敬,恭筆為之一記。

以下再節錄施何成兄致黃志遠兄信中的一段回憶:

「關於尚能記億之工作例項──民國二十八年十一月九日,上級交給我一張二吋黑白像

片,像片內是三人並立,指定中立者為目標,於同月十一日傍晚在愛多亞路某大飯店前處理

之。到了翌晨見報,始知是邵範九。」

據另一資料記載,是十一月十三日在法租界自來火街西興旅舍。

又據重慶大公報刊載:「中央社香港十四日電,滬訊,十三日晚八時愛多亞路發生暗殺

案,死者名邵範九,年三十餘歲,在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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