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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人淡如菊出處 作者:亦舒

麼就做什麼,我還給誰面子——誰又給過我面子,我與她們並沒有交情,她們自找她們的心腹去,在外國什麼好處也沒有,見不到這些人的嘴臉,很好很好。

媽媽跟我說:「喬,你做人要爭氣啊。」

我笑,「我根本很爭氣,你這一走,我好好地找一份工作,你不必擔心,我不會要你寄錢來的。」

「能早結婚,就早點結婚。」媽媽說,「不要拖。」

她與張伯母一起走了。

我只等了一個月,就覆信告訴她們我已與家明解除婚約,已把戒指還給家明瞭。其餘什麼也沒說。

媽媽沒有迴音。

其實我跟家明不知道多麼友善,我們是真正的老朋友。

我說:「這麼好的戒指,你只要取出來晃一晃,這班女的便狗吃矢似的來了。」我妒忌地說。

「這話多難聽,」他說,「我沒這隻戒指,也一樣找得到女朋友是不是?」

「根本是!」我賭氣地說,「你把她們帶來呀,我請吃飯好了,幹嘛不帶?」

「你們女孩子老嘀咕,說在外國找不到好物件,其實我們又何嘗找得到?你看看去!小飛女我吃不消,不能怪人家,是我古板,不懂吃喝玩樂,女護士我受不了,也不能怪人家,我是一個好高騖遠的男人,一心想娶個上得了臺盤的妻子,見得了人的,拿得出來的,真正的女博士,我不嫌她,怕她也嫌我嫩,不懂事,打哪兒找老婆?要不就餐館的女侍——又不是寫小說,沒道理尋這種開心,要不就是人家的太太——」

「或者情婦——」我接上去,哈哈地笑起來。

家明是一個忠厚的人,他極少批評任何一件事,任何一個人,如今肆意地大大刻薄女人,實在難得,而且又刻薄得到家,我笑了又笑,笑了又笑。

我只剩下他一個朋友了。

比爾近日來很沉默,他說我談話中心總是離不了家明。

我說:「也難怪呀,我總共才見他這麼一個人。」

後來就覺得這是怨言,馬上閉上嘴。

我找了一份很好的工作,果然就不必家裡寄錢來了。這些日子來,說什麼都好,我對比爾的精神依賴再大,經濟上卻是獨立的。

然後麻煩再來了。

這次上門的是比爾的女兒,一個很漂亮的女孩子,十四五歲,宣告找我。

她很尖銳地問:「你記得我嗎?」

我點點頭,「你是那個說咖啡可以分會響與不會響的女孩子。」

她笑了。

我想,天下變成這樣子,每一個人都可以上門來,誰知道她要哭還是要鬥,過沒多久,比爾的奶媽、比爾的姑丈弟婦的堂兄的表姨的妹夫都該上門來了。

我不響,看著這個女孩子。她長大了,長得很漂亮,很沉著美麗,看來比她母親溫和。當然納梵太太有恨我的原因,我不怪她。

我問:「你母親——好吧?」

「好,謝謝你。她現在好過得多了,爸爸從來不回來,他只打電話把我們叫出去,媽媽很恨你,她覺得你是故意的,有些女人喜歡破壞別人的家庭。」

「請相信,我不是故意的。」我說。

「我不知道,但如果你是故意的,你不會達到目的,因為媽媽不會答應跟爸爸離婚。」

我一震,「他們不是簽了名嗎?」

「幾時?」小女孩反問我,「爸爸不過收拾東西就走了,媽媽才不會答應跟他離婚,你一輩子都是情婦——實在不值得。我們每個月都想花樣把爸爸的錢花得光光的,所以你一個子兒也用不到,爸爸現在頭痛得緊呢。你這麼好看,又不愁找不到男朋友,為什麼要緊跟爸爸?我們一家人跟你鬥法,你終於要累死的,你不會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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