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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人淡如菊出處 作者:亦舒

與房租。我並不介意,如果為了嫁錢,我還可以嫁得到,我不稀罕。我從不過問他的鈔票。我把銀行裡的錢也還了他。

只是我不知道我們何日可以結婚。

我是希望嫁給他的。又怕媽媽生氣——唯一的女兒嫁了洋人,有什麼風光,如果這洋人肯到香港去,倒也罷了,偏又把我拐了來外國住,她恐怕受不住這刺激。

所以比爾拖著,我也拖著。

可是經過那次無稽的吵嘴以後,我們日子是平安的。

不要說我遷就他,他對我的好,也是我畢生難忘的。

他對我的好,我知道,我難以忘記。

我們似乎是沒有明日的,在一起生活得如此滿足,快樂。只要他與我在一起,我就只重視他與我在一起的時刻。他踏出這間屋子,到什麼地方,做什麼事,我從來不過問的,眼睛看不見的事情最好不要理。開頭是不習慣,到後來索性成了自然。

他晚回來,我不問,早回來,我也不問,有時候不回來,我也不問。

有一次他早上八點鐘才來,我明知他是回了家,他還有什麼地方可去呢?他在樓下開門我已經知道了,一夜沒睡,然而我還是展開一個大笑容,老天曉得這忍耐力是怎麼來的,可是我想,總要有個人同情他才是呀,板起臉孔也沒有什麼好處。

我過著這樣的生活,只有家明偶然來看我。他不贊成,但是他很尊重我,他當我是朋友。

最後一次家明來看我,他問我:「你媽媽要來看你,你可知道?」

我點點頭,「來了幾次信了。」

「你怎麼說?」家明問。

「我覺得無所謂,我歡迎她。」我說。

「她不會叫你回去?」家明問。

我微笑,「她叫是她的事,腳在我身上。」

家明嘆口氣,「所以,感情這回事,沒話好說,但凡『有苦衷』之輩,不過是情不堅。」

我還是笑,笑裡帶種辛酸。難為他倒明白,他是個孩子,他倒明白。

媽媽要來,我有什麼辦法。第九章晚上我跟比爾也提及了,我說:「你怕不怕?我媽媽要來。」

他很愕然,「你怎麼不早點告訴我?」

「現在說不是一樣?」

「你真是小孩子。」他看我一眼,「你想我怎麼樣?」

「我叫你避開,我不會。」我笑,「我要你見我媽媽,你怕?你怕就是不愛我。」

他沉默了很久,「不,喬,我不可以見她。」

「為什麼?」

「等我們結了婚才見她,好不好?」

「她可不等我們結婚,她要來了。」我說。

「對你來說,是不大好的,她會——不高興。」比爾說。

「為什麼?」

「因為我對你不好。而我的確是對你不好。」

我嘆一口氣,「什麼是好呢?一定要結了婚,天天對著,天天吵架,為油鹽醬醋發愁,這才叫好?我知道你想跟我結婚,你只是不能夠,我明白,這就夠了,我相信你。比爾,世界上沒有十全十美的事,我自己願意的,你放心,我決不怨你。」

「然而,我誤了你。」他輕輕地說。

我抱著他,背著他哭了,他誤了我。他沒有藉口,他肯承認他誤了我。多少男人負了女人,還得找千奇百怪的理由,證明不是他們的錯,到底比爾還有勇氣承認是他的錯。

他輕輕說:「叫我老師,喬。」

「老師。」

「不是這樣,像以前那樣。」他說。

「我忘了,多少日子了,我沒做學生這些日子,怎麼還記得?再也記不得的。」

他不響。

然後我知道他流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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