跡比之前亂了不少。”
因為親媽要求嚴格,何晴從小就練毛筆,硬筆也寫得很漂亮,所以一直都不太看得上宋輕予那□□爬字。
但是看試卷上的字跡,都不是狗爬了,直接變成了雪地裡的雞爪子印。
宋輕予又沉默了一瞬。
別人重生回來是各種吊打,她可好,不止題目不會做,就連字都變醜了不少。
按理來說,重生回小時候,字應該是有點進步的,可惜宋輕予不走尋常路,那手字非但沒有變得更加美觀,反而越發歪七扭八,徹底沒了章法。
她從小到大沒有正經練過字,一直都沒什麼字形,但好歹佔了一個工整,可是若干年後,常年依賴手機和鍵盤打字的結果,就是連工整這唯一的優點都沒了,一排字看過去,就跟剛被大風颳過的枯草,隨機歪向不同方向,自然看起來更醜。
讀書甚至參加工作以後,宋輕予其實也斷斷續續買過不少字帖,從楷書到行楷到行書,掏錢的時候爽快,練的時候卻總半途而廢,就跟大學的時候背英語詞典似的,唯一能記住的,永遠只有“abandon”。
“與其跟著書呆子做題,不如跟我一起練字呢,字寫好了作文卷面分能高好幾分,絕對是個划算買賣。”從很小的時候,何晴就一直竄掇著閨蜜和她一起練字,但是自從宋輕予圍觀過一次何晴和她媽的練字現場,就徹底掐滅了這個念頭。
乾淨得似乎一顆灰塵都不會有的屋子裡,安靜的小書桌邊上,長相漂亮卻氣勢驚人的阿姨,手裡拿著一把木尺子,看到女兒手腕彎一點,或者手指的位置不對就直接敲過去,那邦邦的敲打聲,就此在幼小的宋輕予心裡留下了極難磨滅的陰影。
不過進入社會很多年的宋輕予,自然清楚一筆好字的好處,面對閨蜜的邀請,竟然難得的鬆了口:“行啊,我正想跟你請教字要怎麼練呢。”
之前軟膜硬泡過好久,但是一直不肯鬆口的發小突然口風大變,何晴雖然表示驚訝,但也十分開心,甚至馬上得寸進尺:“行啊行啊,你要不要一起學軟筆?我軟筆比硬筆的水平高多了,你也知道,還在省裡得過獎的。”
“那也不用,我想練字主要還是為了考試成績,再多的時間也抽不出來了。”宋輕予在這點上還是很實際的,她對自己要求不高,只要考試時候那筆字,不至於成為減分項就行。
“那也行,你這雞爪字真該好好練練了,這怎麼回事兒啊,才幾天不見,你的字竟然退步這麼多!”寫字小達人發出了靈魂拷問。
剛被個發小嫌棄不會做題,又被另一個嫌棄字太難看,宋輕予也只能努力微笑,直面這慘淡的現實。
早點被打擊,總比沒心沒肺傻樂著,一直到高中徹底懷疑人生好吧——宋輕予也只能這麼努力安慰自己了。
兩個好閨蜜親親熱熱的貼了一陣,原本還些微有一點的陌生感,很快就被徹底沖刷不見了。
說得開心了,兩個人乾脆盤著腳坐在宋輕予家的竹涼蓆上,面前亂七八糟擺著一堆零食,還有個她剛切開的西瓜,一邊吃一邊聊,小日子過得要多美有多美。
何晴涼鞋早就脫了,叉開著腳,大大咧咧的盤踞在涼蓆一頭,一口西瓜一口巧克力,吃得極其豪放。
看得出來,這幾天在她媽嚴厲的盯梢下,何晴都快憋瘋了,還是宋輕予家輕鬆,想怎麼樣就怎麼樣,就算直接擺出兩條大白腿也沒人說,閨蜜還馬上和她擺了同一種造型,真是有十足默契。
青春期的少女鮮活妍麗,就算再懶懶散散,也無時無刻不顯得美麗奪目,嬌俏可愛。
最重要的是,吃再多零食,都不用擔心發胖!
宋輕予也學著何晴,阿嗚一口往嘴裡塞了一大塊巧克力,濃濃的可可脂的香味在嘴裡化開,簡直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