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6章 龍場悟道(2 / 4)

小說:金句創作 作者:宅小書

兇焰滔天的劉瑾,王陽明沒有退縮,親筆書寫奏疏,上呈天子。

他知道這封‘舉報信’必定會被劉瑾看見,招來禍端,但他義無反顧。

果然,劉瑾看見奏疏,勃然大怒,以皇帝的名義,將王陽明廷杖四十,關入錦衣衛大牢。

這裡多說句題外話,按照明朝傳統,其實杖刑的時候可以讓受罰者以棉絮裹身,雖然也疼,但至少不會死人。

畢竟受刑的大多是士大夫嘛,家族關係盤根錯節,真把人打死了,也會埋下隱患。

但劉瑾可不管你那麼多,他不僅要求脫褲子打,還在那根杖上動手腳,外頭做個皮套,裡面放上磚頭,所以經常是打完一輪後,裡頭的磚頭碎掉,外面看起來還是完好無損。

遇到劉瑾討厭的政敵,他就用這個方法,不知道光明正大地殺害了多少忠良。

還好王陽明年輕,身子健朗,扛過了這一劫難,然後被趕出京師,貶去貴州龍場,去當一名驛丞。

那時候的龍場非常貧窮,屬於是流放犯人的地方,窮鄉僻壤,民風彪悍,而驛承又是個沒有品級的小吏。

你想想,從堂堂狀元之子,科舉進士,朝廷命官,淪落到這般田地,僅僅是因為仗義執言,說了些忠言逆耳的話,對立志成為聖賢的王陽明而言,是多大的打擊?

向內格物致知,盯著竹子看了幾天,反而把自己弄生病了,向外治國平天下,又被骯髒的官場給來了次痛入骨髓的教訓。

,!

這種遭遇,不僅僅是王陽明會遇見,那年代的很多士人,也會有類似的困頓。

而且即便這麼慘了,劉瑾也沒準備讓王陽明活著到達龍場,他派出了殺手,準備在半路製造出“意外身亡”的案件。

幸虧王陽明打小就點子多,在經過杭州時,他玩了個把戲,把自己的帽子和鞋子丟進了錢塘江,還寫了封遺書故意被人發現。

劉瑾以為他真死了,也就不再管他了。

王陽明經過一頓跋涉,終於到達了龍場,也就此明白了為什麼此地會叫‘龍場’這個名字。

因為這破地方就不是給人住的!

那是一片山林地帶,毒蛇猛獸出沒,盜匪猖獗,當地居民大多是少數民族,語言不通,習俗也不同,交流起來十分困難。

要是好不容易遇見一個漢人,你以為是他鄉遇故知,總該高高興興喝上兩杯吧?

不,老驛丞告誡王陽明,見到漢人最好繞著走。

為什麼呢?

因為來到這裡的人,不是殺人犯就是無業遊民,個個都是窮兇極惡之徒,稍微一言不合就是刀劍加身。

而驛站裡也是沒有編制人員的,等老驛丞退休歸家了,就只剩下王陽明孤零零一個人在此辦公。

不過,往好的方向想,你即便在這裡偷懶,終日曠工,也是沒人會管你的。

說王陽明是被流放至此,自生自滅,一點也不為過。

怎麼辦呢?

該就此放棄,灰溜溜地回家投奔老爹,從此不問官場生活嗎?

還是隨波逐流,自暴自棄,從此當一位隱居之士,流連於山水之間?

王陽明想起了自己年少時的志向——

我要做聖賢!

何謂聖賢?

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遠!

面對一切困難和痛苦,仍然堅定前行,處之泰然的人,才有資格被稱作聖賢!

於是王陽明擼起袖子,開始尋找木料和石材,先在當地修建一間自己的房子。

然後他深入山林之內,找到了當地的苗人,用耐心和熱情,以及自創的手語,贏得了他們的信任,允許他在寨內開設書院,教族人讀書寫字,明白世間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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