勢將張三推進糞坑。
糞坑很深,坑裡的張三呼吸困難,拼命往外爬。女子害怕張三上來之後再次行兇,隨即朝張三的手猛踩,致使張三掉了下去。
張三第二次往外爬,又被一腳踩下,直到第三次,張三徹底掉了下去,再沒能爬出來。
大家覺得這名女的行為屬於什麼?屬於正當防衛還是過度防衛?
有很多人說,踩第一腳叫正當防衛,但踩第二腳、第三腳就是過度防衛。
狗屁!
各位把你自己帶入一下,想一想如果你是這個女的,你踩幾腳?我踩了四腳,五腳,還得拿塊磚往他頭上砸,大家覺得合不合適?
合適得不得了,只是要特別注意一點,砸的時候別把糞濺到自己身上。
弄髒了自己的衣服就不合適了。
對正當防衛的標準過於苛求,就是對受害者的殘忍、對施暴者的縱容。”
包括杜夕月、安卉等女性聽眾在內,聽完這個案例都心裡暖暖的。
對張三的死絲毫不感到同情,反而有種多踩兩腳的衝動。
對啊,那些說只踩一腳的人,都是站著說話不腰疼,總把現實世界看成是理想化的樂園,充滿了各種來路不明的聖母思想。
張三是你家親戚?
你還開始站在犯人的角度去替他們著急人身安全和法律權益了?
誰知道讓張三從糞坑裡爬出來,會不會對我實行第二次的人身侵害?
,!
誰敢下這個保證?是你還是你麻麻?
所以女孩子遇到被人侵害的情況,不要猶豫,要用最大程度的措施,去保證自己的安全。
砸石頭都不夠,最好能把糞坑的頂部再蓋上蓋,然後拿大石塊給牢牢壓住。
讓張三見鬼去吧!
不過,為什麼顧知書舉的案例裡面,犯罪和受傷的總是張三?
不懂!
但一點都不影響張三見鬼去!
“第二十個問題,也是今晚的最後一個互動問題,情況又變得稍微複雜了一點點。
我讓張三到李四家去偷東西,並提前透過種種手段告訴了李四小心點,今天無論如何都不要睡得太死,有什麼風吹草動記得要注意起來看一看。
結果李四起來正好看見有個賊偷東西,然後抄起棍棒,就把那小偷亂棍打死。
那個被打死的小偷正是張三。
但其實是我讓張三去偷東西,也是我故意提醒李四,我就希望張三這個人渣被打。
所以在這個案例裡面,李四負有刑事責任嗎?我又會負上刑事責任嗎?”
聽到顧知書說這是今晚的最後一個問題,所有聽眾都收斂了臉上了笑容。
什麼?
這就最後一個了?
感覺今晚我還沒有聽過癮呢!!
不是你再多說幾個啊,給我瘋狂加班啊混蛋!!
官博底下的留言區徹底陷入瘋狂,放眼望去,幾乎所有的留言都已經和所謂的互動答題沒有任何關係。
幾乎清一色都是在哀求顧知書再多說一點,再多互動一會。
陳曼和陳樂瑤還有其他工作人員,面面相覷。
盛情難卻!
最後還是陳曼拍板決定,把最後的選擇權,交到顧知書的手上。
看到曼姐微信發來的訊息,顧知書哭笑不得。
不是,他明天又不是不播了,至於搞得這麼隆重嗎?
大半夜的讓人加班,簡直是慘無人道好伐?
可隨著他自己親自登上官博,看了幾眼,異樣的情緒又開始在顧知書的心中盪漾。
這麼多的聽眾粉絲,在發聲挽留,對他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