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t>
我點了點腦袋,李丹fc抓住了我的肩膀向著別墅走了回去。
李丹fc一邊走一邊唸叨著:“你最好安穩一點,別再搞出什麼大動作了。”
“那個酒?”我吞吞吐吐的說道。
“做了的事情就別停,就算找藉口也多想想。”李丹fc說道。
“如果我要找證據的話,我可能需要你幫忙。”我說道。
“先說。”李丹fc說道。
“找個藉口把雲煥帶出去,留我一個人在房子裡。我好去他的房間找證據,不然我可沒機會進去。”我說道。
“做不到,他離開我就必須留下。規定就是房間裡面必須留一個人,這個是之前就說好了的。”李丹fc說道。
“那麼我想辦法騙他出去,我去翻。你給我打個掩護,這不難吧?”我說道。
“這樣可以,但是我不能保證他回來的時間。”李丹fc說道。
我點了點腦袋說道:“那麼走一步算一步吧。”
我們回到了別墅,我拿起了桌上的伏特加真的喝了一口。
從來沒喝過烈酒的我差點咳出聲,強忍著味道進了房間。
還沒摸到床就倒了下去。
當我醒來的時候很顯然我錯過了一次機會,房間的大廳裡此時多了整整三箱伏特加。
雲煥指著疊放在一起的酒說道:“這裡應該夠你一個月的量了吧?你過來一下,我們談談你小學初中的事情。”
。。。。。。
開頭的幾天,我一直覺得李丹fc無時無刻不看著我。
李丹fc和雲煥幾乎都沒有什麼交流,偶爾李丹fc有事的時候會拍拍雲煥的肩膀。
雲煥則會代替他繼續看著,順帶問那些奇奇怪怪的問題。
其實問題大概在第三天的時候,我基本就被問幹了。
幾乎從我開始記事起一直問到半個月前。
並且雲煥會時不時把認為對自己有用的東西記下來。
我曾試探的問過一些問題,但云煥什麼都不會回答。
但也沒什麼事是絕對的,七天後的一個早上。
我起床發現雲煥在大廳寫著些什麼。
我上去看了一眼,雲煥似乎在把這幾天的內容進行一個匯總。
因為我知道雲煥有寫日記的習慣,我在雲煥身旁說道:“雲煥,你似乎很喜歡寫東西?有寫日記的習慣嗎?”
雲煥過了片刻才點了點腦袋說道:“小時候就有了。”
“為什麼會有這個習慣?”我說道。
“小時候沒有朋友,父母也忙。只有每當過生日的時候父母才會過來和我見上一面,小時候第一次生日爸爸把他簽字筆給了我當做了生日禮物。我記得是萬寶龍的大文豪系列,1996年的大仲馬。怎麼一算這筆離出廠也已經過去了五十年,估計現在也值幾十萬吧。當時我不懂就拿著開始寫日記了,結果老爸還以為我真的喜歡這些。每年的生日禮物都變成了各種各樣的鋼筆,那隻大仲馬現在還在北京的房間裡呢。當我也因此喜歡上了鋼筆,還有寫日記。”雲煥說道。
我下意識握住了自己的口袋,此時的大仲馬鋼筆正在我的口袋裡躺著。
“說多了,你父母給你送過什麼禮物嗎?這也是重點,說不定有用。”雲煥看著我說道。
我搖著腦袋苦笑著說道:“窮人家的孩子有什麼生日禮物,蛋糕都沒吃過幾次。能有一口長壽麵都算不錯的了,平時基本不搞這些。”
雲煥聽完愣了愣,放下了手裡的筆說道:“看來我也應該早點買些便宜的筆寫寫了,不然用慣了到時候不適應就糟了。”
我的心裡頓了頓,雲煥起身喊了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