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節(2 / 3)

小說:回到明朝當首富 作者:蜀七

點力都會心疼。

唯獨對官員,那可比最嚴厲的父親還要嚴厲。

內侍在門外說:“陛下,宋相來了。”

林淵:“叫他進來。”

宋石昭走進書房,剛要行禮,就聽林淵說:“先生過來,不必行禮了。”

宋石昭走過去。

林淵叫他坐下以後他才敢坐。

“招你們來便是想跟你們商量。”林淵喝了口茶,“朕想重新編撰民法。”

宋石昭連忙說:“陛下深謀遠慮。”

宋石昭又說:“陛下,亂世當用重典。”

林淵擺擺手。

宋石昭這個重典的意思簡單,就是讓刑罰更加嚴酷,犯罪成本加大,這樣也有一個好處,就是可以把反對勢力,或是林淵看不順眼的勢力一起剷除,加強中央集權。

但問題在於,這樣一定會產生很多的冤假錯案。

林淵:“這次要把方方面面都完善下來,要有法可依,依法治國,而且你們聽清楚了,是民法典,不是刑法。”

宋石昭和吳長青都愣住了。

“陛下,這恐怕……”宋石昭嘆了口氣,“難啊。”

林淵:“正是因為難,朕才要把這件事交到你們手中。”

制定了新法,治國有法可依,才能保證國家發展。

當年法國就是靠拿破崙的《民法典》鞏固了法國大革命的革命成果,也促使法國反覆掃蕩封建殘存勢力,最後成為了強大的資本主義國家。

林淵不準備走資本主義道路,主要是社會發展的限制,但是他可以打下依法治國的基礎。

他不準備走得太超前。

民法典顧名思義,管的是民生,而不是刑法。

現在關於民生的法律檔案少得可憐。

不管是婚姻法,勞動法,幾乎都沒有明確的條文規範。

大多數都是靠現有的民風民俗來治理,每一處民俗不同,官員的治理方式也就不同。

比如有的地方,通姦是大罪,但罪不至死。

但有的地方,通姦就是死罪,男女都要被私刑處置。

而且很多都是一族族長施以私刑,甚至不用給官府稟明,到時候報個病死的緣由上去,這事就了了。

百姓是不被重視的。

犯罪了有法律,但關於民生根本無法可依。

宋石昭摸著自己的山羊鬍:“恐怕年內都難以修好。”

林淵似笑非笑:“天下學子供你取用,一年內,朕要看到初版。”

宋石昭:“臣遵旨。”

吳長青也連忙說:“臣遵旨。”

林淵說道:“先生,你來主編,吳卿做你的副手,你二人當齊心協力,若有拿不準主意的,便來問朕,可好?”

宋石昭露出一個笑容,臉上褶子都擠在了一起。

——

很快,吳長青便來請教林淵了。

“宋相說要廢除姬妾。”吳長青不明白,“廢除了,他們就能不養小的?”

林淵:“不能。”

吳長青松了口氣:“那廢了也沒意義。”

林淵笑道:“律法上不能有妾,他們願意養女人那是他們的事,官員抓住一個私下養女人的就革職,百姓不管。”

吳長青懂了,這又是管官的。

當官可真是倒黴。

林淵:“他們要是能瞞住所有人,那也算是本事。”

這條律法的用處是不再保障姬妾的權益,也就是說,她們除了錢以外得不到任何地位,不被社會承認,雖然孩子依舊留有繼承權,但她們自己無法靠這個改變自己的自身階級。

隨著社會平定,經濟復甦,這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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