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聞景戎,放棄吧!”葛俊軒看著他重複做著這些無用功,痛心道,“他走了,不在了。無論你怎麼找,也找不回來了。聞景戎,忘記他吧,重新找一個戀人,快快樂樂地生活。”
“俊軒。”聞景戎平靜道,“我覺得我似乎已經把全部的愛都給了這個人,這一生恐怕再也不會愛上別人了。從我有記憶開始,便一直在尋找他。曾經以為只是夢中的幻影,沒想到他有一天真的出現了。你可知道,我當時有多喜悅。那種喜悅和滿足,值得我為此付出一切。所以,我不會放棄尋找他,直到,生命盡頭。”
聞景戎如此說服葛俊軒,也如此說服自己。
是的,他不會放棄,他相信總有一天,可可還會回來的。
帶著這份希望,聞景戎走過了一個個寂寞而漫長的日日夜夜。
聞氏集團的產業穩步擴張,財富和聲望以極快的速度衝上世界前列,成就了一段白手起家的傳奇,然而,他依舊在尋找那個可以與他分享榮譽的人。
直到有一天,聞景戎遇到了一位真正的高人。他問聞景戎:“你要找的人和你是什麼關係?”
“戀人,他是我的戀人。”
“你們很相愛?”
“是的。”
“那麼,你可知道他並非凡人?”
聞景戎眼中閃爍出一抹光彩,極力壓抑心中的激動,回道:“是的,我知道。”
“他乃煞氣之物,而你是福光之體。我很好奇,你們竟然會成為戀人。”
“什麼意思?”
“你身上的福光來自於先人積善,保你一生富貴,百邪不侵。而你的戀人,身帶煞氣,按理來說,根本不可能靠近你。”
“若是靠近又如何?”
“靠近就會被你身上的福光淨化,承受焚身之苦。”
聞景戎臉色驟變:“你的意思是,他待在我身邊時,一直承受著被福光淨化的痛苦?”
“是的。所以我想,他一定很愛你,否則也不會不顧魂飛魄散的危險,日日忍受福光的淨化,也要和你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