襲朋像是吃了些苦頭,在信裡叫苦不迭,又求他祖母、爹孃給他籌集八萬八千兩銀子,說只要襲家肯出這筆銀子,債主就會把他放回去。債主給的期限是七天。
七天,那時襲脩的喜事辦完了。
寧氏想,這債主給的期限可真好,起初還曾擔心過:家裡一有大事小情,老六就會吆五喝六的搗亂生事,這下好了,可以放心了。
可想到銀子的事,心絃一緊,喚來碧玉:“你去知會四奶奶一聲,讓她防著點兒,老夫人說不定會打她梯己銀子的主意。再有,二夫人說過她在府外有靠山的話,你還記得吧?也一併提一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