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被請到局子裡的家長們的情緒可謂是五味雜陳。
孩子進去了,還被教育。
給出的方案就是賠錢,不賠錢就是進失信名單,法院到時候還得強制執行。
這些,跑不掉。
想要繼續溝通,人家卻躲著不見他們了。
林毅甚至都不用露面的,用法律保護自己的權益是每個人的權利。
不同情也不憐憫,做錯了事就要承擔責任。
不多時,張強明的父母過來了。
這是仇人見面分外眼紅,兩百塊錢就把他們孩子給害進去了。
兩人直接被堵在門外狂噴,有苦說不出,要不是在局子門口差點打起來,饒是如此衣服也是被撕扯掉一小片。
“張強明父母?”
“是。”
“好好開導他一下,坦白從寬。”
看到獄裡面的張強明,兩個上了年紀的眼睛都紅了。
張強明心裡不是滋味,欲言又止:“我們單獨說幾句。”
“好。”
張強明看向自己母親:“媽,有人去家裡沒?”
“沒有啊。”
“沒拿到錢?”
“哪有什麼錢,你究竟在外面做了什麼啊?”
兩人面面相覷,恨鐵不成鋼。
張強明嘴角一抽,瞬間感覺自己被騙了:“我要舉報!”
感覺被人給騙了的張強明終於終於說出了實情。
原來,張強明在被帶回之前,見過他的僱主。
僱主對張強明承諾,
如果替他頂罪,將會給他一筆酬勞。
僱主叫史鴻志,現在經營著一家網咖。
聽到地址後,林毅大概就知道是誰了。
局子也給這件事情定性了,這起案件屬於行業競爭引發的僱兇毀財案件。
案發在公共場所,性質非常惡劣,屬於典型的涉惡案件。
林毅出了局子開著車,無法理解對方腦子裡是不是水,砸了店以為就能跑得了?
都什麼年代了,路上全是攝像頭。
雖然張強明經驗是老道,也有幫人頂罪的想法,但是最後沒給錢才是最離譜的。
真什麼操作都有。
現在人也要進去,錢也要賠,人財兩失。
以後,自己老婆和孩子說不定還要被別的男人照顧。
車上,楊妙彤笑著說道:“謝了,這下新聞有了,過陣子我應該就會升職了,到時候請你們吃飯。”
“行。”
“拜拜。”
林毅來到公司,尋思著很多開網咖的現在應該在幸災樂禍吧。
何紓婕正好也在公司,於是找她聊了聊。
“法務部門?”
“對。”
“有必要嗎?”何紓婕考了一下提醒道:“咱們公司現在規模還小啊,招回來也只是供著,起不到什麼作用的。”
林毅提醒道:“以後業務多了總會有不少糾紛的,招兩位法律專業的學生進來養著也好,培養培養,現在不缺這個錢,等以後公司做起來了就是自己人,用起來也方便順手。”
一年,也要不了什麼錢。
“那行,你弄自己的事情去,南大法律專業也不錯。”
“南大可以了。”
南大法律專業好歹是a級別,a-也是a啊,全國排的上號的。
何況,沒必要捨近求遠。
“另外讓徐婉婷跑一下電腦公司,對接一下,儘快把新機子運到店裡去,別耽擱了生意,還有楊妙彤那邊,我把聯絡方式給你,到時候還有一個事後採訪。”
奶茶時代已經來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