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跪在蒲團上,仰望著那座高大的神像。
她從前都是對神靈許願,如今……卻是想褻瀆神。
一瞬間湧上來的愧疚感將她淹沒。可愧疚歸愧疚,昭昭卻沒想過後悔。
她反而更堅定。
賀容予冷著聲,算得上訓斥:“誰教你看這些……”他一頓,才繼續,“淫詞豔曲。”
昭昭將下唇咬得更緊,她不能供出仁慧。本來是該怨仁慧的,可是……她又覺得,或許應該感謝她。
她就這麼緘默不言。
九年裡,賀容予真生氣的時候不多。
賀容予看著她這副模樣,慢慢地舒出一口氣,方才的確有怒氣。一個年輕姑娘家,誰會看這些東西?但也就那一會兒。
年輕爛漫的少女,擁有不諳世事的天真,也擁有對一切的好奇心。這很尋常。他想。
倘若她一直循規蹈矩,反而不那麼可愛。
賀容予希望她永遠如此。
但是這種事終究是不好的。他可以容許有,但不能縱容她一直做。
需要給她一些教訓,讓她吃吃苦頭,記住這事。
賀容予於是板著臉,語氣仍舊冷冷:“今日時辰太晚,我便不請家法。從明日起,抄書一百遍,不抄完不許出門。”
昭昭用牙齒輕輕碾過下唇,一寸寸鬆開,再咬緊。
記憶中,賀容予很少和她真的生氣。賀家有家法,畢竟從前也算清正世家。到賀容予這一代,老中州王去世早,老夫人常年在佛堂,家法只能用在昭昭身上。
所謂家法,是用戒尺打手心。
但這麼些年,真能用到家法的時候,昭昭記憶中只有一次。
那是因為,她和人打架。
那時候昭昭才七歲,來這裡的第二年,還不如現在這樣穩重。和她打架的那一位,是先帝的公主,天子的姐姐。後來賀容予把她嫁去了蠻夷之地和親。
昭昭年紀小,力氣也小,沒打過,還受了不小的傷。起因是那位公主罵她,說她是野種,是賀容予帶回來給自己的童養媳。她維護賀容予的名聲,也維護自己,憤然出手。
賀容予訓斥了她,拿戒尺在她手心裡輕敲了下。昭昭本以為,他要罵她和人打架。結果賀容予說的卻是,以後打不過的時候,不要選擇打架這種方式,即便真要打架,也要挑那些看不見的地方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