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離開暴風城堡(2)(1 / 4)

小說:劍神大結局 作者:浮生大叔

在暴風城堡停留的這段時間裡,金收穫頗豐,其中包括奧爾加的吊墜、鳳凰之心和秘典手稿這些實物。

據穆拉坎所說,金可使用吊墜召喚露娜一次,而且這神器能讓金對五星及以下的攻擊魔法擁有強大的抵禦能力,就像為他披上了一層堅固的魔法護盾。除此之外,吊墜還有增強使用者身上魔法增益效果的奇妙作用。

金吃下鳳凰之心已有兩年,不過他的身體仍未將其完全吸收。

自吃下鳳凰之心一個月後,金每天都會把手指放在燭火上,以此檢測身體對其能量的吸收程度。

“少爺,如果瑪麗小姐在這兒,她肯定會為您感到驕傲呢。”

果不其然,今日金又如往常一樣,將食指置於燭火上方。火焰觸及他的指尖,卻未對他造成絲毫影響,金沒有感受到任何灼燒之痛,那種感覺就像是把手指放在了溫暖的水中。

吉莉看到這一幕,興奮之情溢於言表,她緩緩走向小男孩。

“吉莉。”

“少爺,我也是頭一回見識鳳凰之心的神奇效果呢。作為您的保姆,知道您能從中受益,我真的滿心歡喜。”

吉莉臉上綻放出燦爛的笑容。在金看來,在倫坎德爾家族工作的保姆中,吉莉是最為誠實和真摯的。

(若我當魔法師時所學的知識沒錯的話,我大概已經吸收了鳳凰之心約50%的能量。)

一旦金完全吸收鳳凰之心,他便能抵禦足以將整座城堡化為灰燼的恐怖火風暴,區區一根蠟燭的火焰就更不在話下了。也就是說,金對所有不含魔力的火焰幾乎能完全免疫。

不過,換個角度看,金對於魔法產生的火焰並不能完全抵禦。

毋庸置疑,除非是六星或更高等級魔法師施展的高階火焰魔法,否則根本無法突破鳳凰之心的火焰抗性效果。而鳳凰之心在魔法師眼中之所以如此重要,還有另一個原因。

(若我完全吸收了鳳凰之心,幾年後召喚鳳凰時就不會受到限制了。)

那些被稱作鳳凰的神秘生物,其周圍不斷盤旋的火焰,威力通常與五星魔法相當。所以每當鳳凰扇動翅膀,就如同持續釋放五星火焰魔法一般。

不幸的是,這些火焰也會對召喚鳳凰的魔法師造成傷害。因此,即便有人成為了六星魔法師,如果沒有強大的火焰抗性,也很難召喚並駕馭鳳凰。

所以說,只有吃下鳳凰之心,才能完全掌控鳳凰魔寵,將其力量發揮到極致。

(我都迫不及待了。)

直到現在,金對魔法的熱愛依舊遠遠超過劍術。在重生之前,他28年人生中的最後三年可比最初的25年要快樂得多。

“少爺,您似乎深受姐姐們的喜愛呢,像露娜小姐,還有瑪麗小姐。我很好奇,您打算如何回報她們的愛呢,呵呵呵。”

聽到吉莉的話,金差點沒忍住笑出聲來。

當他想起前世關於“瑪麗·倫坎德爾”的故事,以及她那獨特的個性時,不禁暗自覺得好笑。

(我敢肯定,瑪麗給我鳳凰之心是為了加速我的成長,這樣日後我就能向她發起挑戰了。)

這就是金三姐的心思。

她是個十足的好戰狂,頭腦簡單,行事瘋狂。她熱衷於與倫坎德爾家族的其他成員或者齊菲爾家族的敵人戰鬥。

正因如此,她在未滿20歲時就成為了六星騎士,在大陸上四處遊蕩,專挑強大的對手挑戰,所到之處無不掀起波瀾,因此得了個“暴風瑪麗”的綽號。

其實最初,她的綽號是“南方的瘋女人”,但那些這麼稱呼她的人都被瑪麗殺光了,於是才有了這個聽起來更酷的新綽號。

(她不僅期望我強大後向她挑戰,還因為覺得自己不需要就把鳳凰之心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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