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節(3 / 5)

出什麼,也寧願欺騙自己,不願面對現實,尤其是膽子小怕死之人。

宋春麗鬧心,來醫院本來是看然然,順道問問哥哥的病情,素日跟嫂子耿淑嫻不親近,就從哥哥病房出來,去兒科病房看然然。

韓慧玲聽說宋之雲得了癌症,也為他惋惜,又聽宋春麗說宋之雲住院治療費用要女兒宋喬拿,暴脾氣就壓不住,氣憤地道;“他們夫妻倆從前對喬喬不好,現在還好意思全叫喬喬拿這個錢,不行,我找她去。”說著,就去找耿淑嫻理論。

宋春麗想攔沒攔住。

韓慧玲到宋之雲病房裡把耿淑嫻叫出來,開門見山地問;“你男人的手術費要我女兒拿,耿淑嫻,我以為你破壞了我的家庭,搶走我丈夫,你們能過得多好,不就十萬元,十萬元我出,別說十萬就一百萬我也拿得起。”

看韓慧玲很豪氣,當年兩個人是情敵,要情敵的錢,對耿淑嫻是有極大的侮辱性,人窮志短,說不得舍臉拿著,傷自尊,也認了,剛想道謝,謝情敵念在與丈夫舊情的份上出手相幫。

韓慧玲話鋒一轉,“十萬對我來說也就是買一次衣服的錢,是小錢,但不能平白就給你們,你們跟我是沒什麼關係的外人,白給你倒是行,就當施捨乞丐,不過讓外人誤會我對宋之雲舊情難忘,實話跟你說,我是為我女兒喬喬,你們就見不得我女兒好,她離開你們,剛過幾天好日子,你們就打她的主意,告訴你,我不答應!你寫張借條給我,不過你把房子做抵押,還不上錢我到時收房子。”

韓慧玲義正言辭,高高在上,蔑視的態度,對耿淑嫻公開的羞辱,耿淑嫻氣得一句話都說不出來。

“我的治療費不用別人出,我自己拿。”兩人一回頭,看見宋之雲站在身後,宋之雲在醫生叫出妻子單獨說病情時,就隱約猜到,他不是沒有文化的老糊塗,看倆人出去談,他悄悄跟出來。

“要拿你自己拿,家裡沒錢。”耿淑嫻急道。

“我們離婚,財產各一半。”宋之雲對耿淑嫻是失望透頂,歲寒知松柏,患難見真情。

之後,宋之雲執意要離婚,誰勸也不行,宋之雲脾氣倔強,非要跟宋喬的繼母離婚,不然就不動手術。

耿淑嫻看宋之雲來真格的,態度軟了,宋之雲如今已是重病之人,離開他,自己解脫了,省得侍候病號,可是,夫妻離婚,面臨分家庭財產,房子錢,各一半,法院判房子各佔一半,自己沒有住處,原來吃穿靠宋之雲每月四千塊退休金,跟宋之雲離婚,吃喝都沒有著落,生活成問題。

這時候,反過來哀求宋之雲,求宋之雲原諒,宋之雲是鐵了心地要離婚。

結果,宋家這對父母開始鬧起了離婚。

宋喬知道父親的脾氣,不同意他離婚,他不做手術,宋喬著急他快點做手術,癌症蔓延快,拖延不得,父親跟繼母離婚的事,她不反對,夫妻陌路人,勉強在一起,彼此痛苦,不利於養病。

耿淑嫻堅決不同意離婚,離婚她和女兒宋姍沒地方住,她沒有生活來源,就要出去工作,五十幾歲出去找工作,能有什麼好工作,也就是飯店洗碗洗盤子,清掃廁所的活。

宋姍到這個時候也怕了,替她媽哀求她爸,怎奈宋之雲看透這母女的心腸,宋之雲去醫院檢查,宋姍不聞不問,宋喬和宋姍倆姊妹小時候,宋之雲偏心宋姍,俗語有後媽就有後爹,也是有生活根據的。

耿淑嫻不同意離婚,最後,宋之雲單方面起訴,提出離婚請求。

結果,耿淑嫻一諮詢律師,比之前協議離婚,更對她不利,宋家的這套老房子,是夫妻婚前財產,這套房子是宋之雲當年和前妻韓慧玲購買,離婚時,宋之雲折現一半給前妻韓慧玲,產權變更為宋之雲獨有。

法院判決,夫妻現有房屋,歸宋之雲所有,夫妻共同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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