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七十四章 匆訂閱;年前最後一水(2 / 3)

小說:龍零工 作者:唐屍叄擺首

搞些惡作劇,所以“playhobwith”也有對別人做一些壞事的意思。所謂哥布林,是在各地都相當有名的一種小精靈。只不過哥布林的正式名稱是“哥布”,只是為表示親切才加上了“林”。

傳說中各種精靈、魔神倍出的阿拉伯眾多怪物(?)的代表——金。有的好有的壞、有男性也有女性、還有根本不信奉伊斯蘭教的,僅僅從這點來看倒真是很像人類,可其實金是沒有實體一直進行各種自由變化的存在。

在《一千零一夜》中金曾多次登場,而給我印象最深的要數《阿拉丁神燈》中的神燈神魔和戒指神魔。

按說他們應該會對阿拉丁說“雖說是不必客氣,但也該有個限度”之類的話,可實際卻是無論多麼胡攪蠻纏毫無道理的願望他們都會一一實現,而且連一點報酬都沒提過。雖然也可說是對反覆將自己叫出來的主人的忠誠,但總覺得他們脾氣實在好過頭了。我想神燈神魔應該是善良的,不過也有可能是被秘密貶到人間的邪惡傢伙呢……說起來,那《一千零一夜》是由姍魯佐德於入夜以後、黎明之前在國王的枕邊講了一千零一夜的故事構成的,不過這樣平均下來,每次一夜份的故事可就太短了。一口氣講吓去的話可以完成百夜份不止,再加把勁兒差不多十個晚上就能全講完了吧。不過這樣做的話就會被失去了連續聽故事的樂趣的國王殺死的,所以就以儘可能少的量把故事拖長一些。又或者是自入夜後陪伴國王的時間雖然非常非常長,但可以做些其他事因而只講了一小段故事就馬上到天亮了……

在一千零一夜的時間內。姍魯佐德生下了三個孩子。唔,看來正解應該是後者……(譯者:汗|||)一千零一夜的知識:姍魯佐德給不相信女人的國王講故事的時間是一千零一夜,但是收錄在書中的故事數目本身好像是180個。事實上《一千零一夜》的原版中好像並沒有包含《阿拉丁神燈》這個故事。而且故事的舞臺似乎是在中國呢。

獨自一人生活的“單支鞋匠”他只為妖精們修理因跳舞而磨損的靴子中的一隻靴子。為什麼只修理呢?到底是leprechaun和同夥們為了讓大家公平賺錢而締結的協定?還是如果要修理一雙鞋的話,那麼就能賺取雙倍的修理費?不過據說他的地下室所藏的裝滿金幣的罈子已經堆積如山了,可是妖精攢錢有什麼用呢?是為了給兒子、兒媳婦和可愛的孫子買玩具吧!?但是實際上leprechaun是再農村中隱居的頑固的手藝人,而他的孫子則是懶惰的野豬吧!?太可愛了(但是leprechaun有兒子和兒媳婦的謠傳卻在各處散播著……)!!

在工作的空閒時間學習跳舞的山口那種穿著飄蕩的裙子和全紅的舞靴來跳舞的姿態就是妖精本身(噢……)。leprechaun!你會為我修理我的深紅色舞靴吧!?如果說“穿著紅靴的我有著持續跳舞直至死亡的命運……”的話,那麼別人就會說你像金槍魚一樣。因為金槍魚停下游泳便會死去。這是被妖精的圈套逮住的永遠持續跳舞的金槍魚的圖……注:配圖都沒有,可惜……很可愛很q的說……(在這種情況下,跳舞的金槍魚會穿舞靴吧?)……好像有些腥臭。臭腳傢伙的靴子的修理也許會被加倍收取費用。

leprechaun和紅靴——leprechaun是在愛爾蘭的民間童話中登場的妖精鞋匠,他雖然是妖精,但卻有著神的手藝。因為他討厭人類。所以極少現出姿態,即使被發現了姿態也會莫名其妙的藏起來,因為他從來不做那種只有惡魔才做的惡作劇,所以是個相當招人喜愛的妖精,紅靴是在安徒生的童話中出現的故事,原作是個恐怖的故事,據說紅靴會切斷跳舞者的腳脖子(可是被切斷的腳脖子還會繼續跳舞)

在我老家的隔壁,有能夠告知死期的巫女,每當哪家的人要死了,就在夜空中一邊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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