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也是犯罪巷附近罪惡最高發的時候。
小巷中,三個菲什幫混混攔住了一個剛下班的女人,準備找點錢花花,順便找點樂子玩玩。
但在他們要動手時,一道黑影從天而降。
那人渾身漆黑,戴著一個蝙蝠眼罩,體型也不是很壯,但格鬥技巧十分嫻熟。
他先是重拳出擊,讓一名混混失去反抗,隨後在另一個人掏槍的時候閃身跑出射擊範圍,抓住那人手腕擰一下就把他繳械。
接著他咚咚兩拳打在那人要害,在最後的混混開槍前,用繳獲的手槍扔中混混面門,然後靠近用一記膝撞結束戰鬥。
舉手投足間,甚至有點約翰·威克的風格。
“蝙,蝙蝠小子!”
“快跑!”
三個混混認出來人,知道打不過,連忙爬起身來跑掉了。
因為身邊有個女人,蝙蝠小子也沒有追擊。
“在這邊晚上不要走小路。”
蝙蝠小子低沉著嗓音說道,但因為他的聲音很年輕,聽起來反而有種少年強裝成熟的幽默感。
不過被救的女人卻是非常慶幸,千恩萬謝之後才離開。
等周圍沒人,蝙蝠小子也打算離去的時候,一道他極為熟悉的聲音突然響起。
“身手越來越熟練了啊,布魯斯。”
蝙蝠小子抬頭一看,驚喜地叫出聲:“李!”
在哥譚能用蝙蝠logo的人,當然是布魯斯·韋恩了。
只不過現在他還太年輕,所以哥譚民眾稱呼他為bat boy,蝙蝠小子,而不是蝙蝠俠,bat man。
布魯斯倒是有點受到困擾,他不想別人過多關注他的年齡,所以打擊犯罪的時候他刻意壓低嗓音說話,久而久之的,布魯斯自己也習慣這樣做了。
“你多久回來的?”布魯斯摘下眼罩衝了過來。
“警惕心布魯斯。”李銘指著卸下偽裝的布魯斯說,“我怎麼跟你說的?要時刻保持警惕。”
“哦哦。”
布魯斯連忙把眼罩重新戴上,這也是李銘送他的禮物,眼罩使用了神秘客標誌性的二構技術,具有一定偽裝效果,戴上後其他人就看不清他的面容了。
不然真搞一個普通眼罩,除了告訴警察他是個白人外毫無作用。
時間長了還沒人認得出來的話,就是侮辱哥譚人的眼睛了。
“你多久回來的?”布魯斯貼過來問。
“剛剛。”
聽到李銘剛回來第一時間就來找他,布魯斯心裡美滋滋的。
“這次能待多久啊?”
“應該要挺長時間了。”
布魯斯很開心,雖說李銘也回來過幾次,但每次待的時間都不長,這次他終於能和李銘多相處相處了。
打擊犯罪已經兩年了,他積攢了一大堆問題想問李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