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雅萍滿臉失望的看著高成,這就是跟她結婚十幾年的丈夫,她當初怎麼就眼瞎選了這麼一個人。
那個時候她家的成份不好,父母長期勞累身體差,家裡孩子又多,下面還有弟弟妹妹要養活,她一直拖到二十五歲還沒有結婚,村裡的閒言碎語也越來越多。
二十五歲在農村是一個分水嶺,女孩子只要過了二十五還沒有結婚,村裡的閒言碎語就能把你淹沒。
父母在村裡都抬不起頭來,嫁過人離婚了,都比你未嫁的女孩名聲好聽。
當初方雅萍每天出門就被指指點點,你看老方家的大姑娘,這麼大歲數了還不嫁,是不是身體有什麼毛病。
人言可畏,方雅萍就是為了嫁人而嫁人。
就在方圓十里,因為家窮找不到老婆的十來個男人裡選了一個把自己嫁了,就是為堵住那悠悠眾口。
當初為了嫁人而嫁人的草率決定,反噬馬上就出來了。
婆婆李桂芳覺得自己兒子就是厲害,家徒四壁照樣有女人嫁給他。
方雅萍嫁給高成,就是去他家扶貧,當免費保姆去的。
李桂芳說她四十七歲年紀大了,兒子已經結婚,她就該享清福了,自從方雅萍嫁到他們家之後,李桂芳就什麼活都不幹。
家裡家外都是方雅萍一個人忙活,賺錢的是她,生孩子的是她。
李桂芳每天的生活都是方雅萍煮好飯,她吃完飯碗筷都不收拾,拍拍屁股走人,去村裡得瑟去了。
高成則每天遊手好閒,不務正業,缺錢了就找方雅萍拿,不給的話,就往死裡打。
李桂芳不但不會阻止高成打方雅萍,還會在旁邊煽風點火,“打得好,女人三天不打上房揭瓦。”
方雅萍哭著說,“我真是後悔嫁給了你!”
李桂芳,“你也不看看,你當初多少歲了,我兒子要是不娶你,你都沒人要。”
“也就是我兒子才會娶你,我要不是看你會賺錢,會做農活,才勉強點頭讓高成娶你,你能嫁給我兒子,是你上輩子燒了高香!”
高成聽她媽媽這樣講,打起方雅萍更起勁了。
方雅萍也反抗過,但是,女人天生體力上就打不過男人。
方雅萍也報過警,警察來了之後,勸導幾句話,該這樣還是怎樣。
那個時代,沒有離婚的說法,有些村裡的媳婦被打得受不了,投井,上吊,吃農藥,或者是瘋了,就是沒有離婚的想法。
按照村裡老人的說法,寧拆十座廟,不毀一樁婚。嫁雞隨雞,嫁狗隨狗。
你就是死,也要死在夫家。
方雅萍有時候受不了了,跑回孃家去訴苦,母親就會說,“離婚了對名聲不好,再嫁一次也不一定能嫁的好。
你給高成生了兒子就好了!”
父親會說,“他為什麼不打別人,就打你,肯定是你有什麼地方做得不對,他才會打你。”
“你忍忍就過去了!”
弟弟方天明則說,“姐姐,你不要總是跑回孃家,你這樣對我的名聲不好,影響我找媳婦。”
從那以後,方雅萍就很少回孃家了。
專心搞錢,她自己種菜賣,下河捕魚賣,上山採藥賣,只要能掙錢,她想到能賺錢的生意她都做。
後來,機緣巧合之下,認識了一個批發衣服的老闆,老闆欣賞她吃苦耐勞的精神,就賒了一批衣服給方雅萍賣。
方雅萍就是靠著賣衣服賺了錢,給家裡的老破舊房子翻新蓋了樓房。
後來又在黃金地段買了地皮,蓋了三層樓,第一層賣低檔衣服,第二層賣中檔衣服,第三層賣高檔衣服。
方雅萍眼光獨特,進來的衣服每一個群體都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