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了姐,”顧靜吃得腮幫子鼓鼓地,“你不去學游泳嗎?”
顧寧還沒回答,顧林就瞥一眼顧靜,“大姐就是在村子裡長大的,哪個不會游泳?”
“為啥我們不會?”
“因為在我們還沒開始學游泳的時候,爸媽就搬到縣裡來了。”
顧寧讚許地看著顧林,“顧靜,平時用點心。”
“我已經很用心了,大姐,你還記得蓮花嗎?”顧靜說道。
蓮花?
記憶力變好後,顧寧略一思索,就想起來了。
是那個小學畢業就出來打工的蓮花,她是十里八鄉有名的漂亮姑娘。
她家裡條件不錯,排行老三,上面有兩個哥哥,家裡家外的活大多數都是她在忙活,兩個哥哥只要好好讀書就行。
顧家村雖然不富裕,但村裡的男孩女孩都是讀完初中再出去找工作。
唯獨他們家早早就讓十三歲的蓮花去鎮上的小飯館打工。
九十年代可沒有什麼童工的說法,只要你能幹活,老闆才不管你多少歲。
長得清水出芙蓉的蓮花,在飯館打工不到三個月,就被馮家村一個二十幾歲的男人,用幾件衣服,幾碗夜宵給俘虜芳心。
兩人順理成章地同居,蓮花的父母知道了也不管,只跟男方拿了五千塊錢的彩禮就預設了此事。
蓮花十五歲的時候,生下一個男孩,經常會帶孩子回顧家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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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村裡的人說,蓮花的身上有青青紫紫的痕跡,明顯是被家暴了。
村裡的老人讓蓮花趁著年紀小,還沒有登記結婚,把孩子丟給男方,遠走他鄉去外地打工,永遠不要回來。
蓮花父母不同意,她也就沒走。
這一沒走,就永遠也走不了了。
還沒到十六歲的蓮花就永遠定格在花一樣的年紀。
她的丈夫說,是蓮花不小心摔死的,村裡人去弔唁,一身的傷痕說是摔死的,誰信啊?
村裡人要報警,蓮花父母說不行,女婿要是被抓坐牢,誰養小外孫,他們家可不養。
民不報,官不究。
時間一久,別人說起蓮花,都說是紅顏薄命。
“大姐,你有聽我講話嗎?怎麼走神了?”顧靜揮揮手。
顧寧推開的顧靜作怪的手,“你說蓮花怎麼啦?”
“哦!她父母不讓去讀初中,讓她去鎮上小飯館打工。”
“趕緊吃飯了,小話嘮,現在說正事,顧靜顧林,我已經找好了散打館,是姜澤叔叔的戰友開的。
已經交了一年的學費,寒暑假天天去,上學就週末去,沒有特殊原因,不得曠課。
從明天開始,上午你們去學游泳,下午學散打,晚上在家寫作業。”
“知道了,大姐!”顧靜顧林異口同聲地回答。
暑假已經過去一半,下個學期開學,顧寧上初三,兩個小的上二年級了。
轉眼過了兩天,顧寧把兩袋子零食交給顧靜,“一袋交給強叔帶回去給孩子吃,一袋你們餓了墊墊肚子,學游泳最耗體力了。”
目送他們走遠後,顧寧收拾一番,鎖上門,直奔水果廠去。
正值上班時間,顧寧挎著包就走進水果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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