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章 古代奸商的下場(2 / 2)

小說:我靠直播洗白 作者:彩色的糖

這個人卻捨不得扔掉”

“就在這時,恰好碰上王二家的人前來買肉,”

“於是,這人便將那些隔夜的肉以低價賣給了王二家的”

“其實王二家的人早就知道這些是隔夜的肉,可就是圖便宜才特意買隔夜肉的”

聽到這個訊息後,大家不禁紛紛感嘆:

“那她這下可得哭死咯!這不等於親手坑害了自己的兒子嗎?”

畢竟誰能想到,僅僅只是為了貪一點小便宜,最終會釀成如此嚴重的後果,

“這幾天王二家的人都已經上吊好幾次了。唉,真是可憐吶!”

一提到這件事,大家無不惋惜,

“可惜了王全這個身強力壯的大小夥子喲!”

“是啊,確實太可惜了……”

眾人也只能搖頭,感慨命運無常。

【漢代還發明瞭“骨籤”】

【在物品上詳細記錄產品的名稱、生產日期、生產官名、工名等】

【到了唐代,假冒偽劣產品盛行】

【唐朝頒佈律令,售賣假貨 一律杖責六十】

【情節嚴重的,按照盜竊罪處罰】

【一個地方有售假的情況出現後,當地的官員也有處罰,】

【知情者與售假同罪,不知情者減二等】

【此外,若是食品出現問題致人死亡的,商家直接判處死刑】

【《唐律疏議》還規定,若是商品在三天內出現質量問題可以直接退貨】

【拒不退貨的商家鞭四十】

【宋代經濟空前繁盛,造假也出現了高峰期】

【為打擊假貨,朝廷花了大力氣整治】

【門關、津樑、道路管理機構都有權查處假冒偽劣產品】

【除此之外,宋朝商人還自發組織了“行會”】

【行會監察商人制造的產品,若是遇到假貨可到行會舉報】

【行會會對商家進行處罰】

【到了明清則更為嚴格】

【明朝,茶商會在茶葉中摻入滑石粉和白蠟】

【於是法律規定,製造假茶五百斤以上的發配充軍,店鋪囤貨超過一千斤以上的也發配充軍】

【若有人在鹽中摻入雜質,杖八十】

【清朝與明朝在這方面的法律基本一樣】

………………

影片結束後,天幕上百姓們議論紛紛,他們都不知道原來還有這法律呢,

那他們之後再被坑害可是有地方申訴了,

原來官府連這都管呀!

………………

評論區…………

甘草酸二銨:{每天吃‘有機’蔬菜,享‘幸福’人生,生活越來越有‘盼頭’了}

燈裡個燈:{治理奸商可以學學古人}

愛啃大西瓜:{我們國家處罰力度已經夠大了,告一次罰200,讓商家少吃一頓飯[狗頭]}

焦黃泡芙:{因為古代農業為主,地位排序是士農工商,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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