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節(2 / 4)

烤肉好不好,我覺得你烤肉很好吃。”

55 化龍

於是,大怪獸和小明燦達成了協議,相親?相愛?的開始了妖獸森林的旅程?好吧,其實是明燦打著大靠山的主意,有吞噬獸在,他的安危基本有了保障,而搜尋的過程也能更快一些,當然,每天睡覺的時間都要貢獻出來,在不斷的重複的烤肉中度過。

事實上,吞噬獸除了能吃了一點,還真是一隻好相處的靈獸,至少沒有他的祖先青龍那樣的狂暴脾氣,也不像他的直屬血脈傳人,饕餮一樣肆無忌憚,事實上,搭配著童稚的聲音,如果不是這隻每次帶回來烤肉的靈獸都是四階以上的,明燦幾乎要忘記這傢伙的身份了。

只要吃飽喝足的時候,吞噬獸就是非常溫和的脾氣,有時候就張開嘴巴蹲在那兒,每次他做出這樣的動作,空間就會有一種異樣的波動,明明知道面前的是吞噬獸,明燦也忍不住為山谷的風景痴迷,這大概也是吞噬獸的一種血脈能力,這傢伙挑食的很,一般誤闖進來的小動物他還懶得吃。

一般而言,能開口說話的靈獸,起碼就得是六階以上,也就是說修為跟陳凡的師傅飛翼真人差不多,明燦不敢猜測吞噬獸的修為,但卻也覺得應該不止如此,但一想到再往上就該是合體渡劫大成,那樣的修士就是青雲門也沒有幾個,莫非這隻看起來蠢萌蠢萌的吞噬獸真的那麼厲害。

吞噬獸並不知道這傢伙在揣測自己的修為,自從這個小人類來了之後,他的生活水平直線上升,沒辦法,你能指望只有四隻小短腿的傢伙學會烤肉嗎。當然,他覺得明燦烤肉好吃,那也是因為他只在人類的腦海中看過烤肉這樣東西,自己從未嘗過,若是在外頭走一圈的話,估計會十分唾棄明燦的手藝。

一個無知一個無畏,兩人倒是暫時十分的和諧。吞噬獸說話算話,說要幫助明燦尋找兒子,第二天還真的掛著明燦在森林裡頭到處溜達,是的,絕對就是溜達。這隻龐然大怪物在妖獸森林的時候,就跟在自家後花園似的自在,幾乎沒有任何的怪物敢跟他挑戰,當然,偶爾出新在面前礙眼的,不是被穿成了刺蝟,就是進了這傢伙的肚子。

跟隨了一路,明燦也看明白,這傢伙無差別攻擊的時候,身上的毛刺可不僅僅只有殺傷力,在穿透靈獸身體的時候,那些刺居然可以直接抽取靈獸身體之內最為重要的血液,要知道在靈獸的身體之內,固然有獸精的存在,但血液和皮肉才是最富有靈氣的部分,偏偏人類是不能這般吸收的。

大概這是因為如此,吞噬獸的修煉才一日千里。明燦心中如此想著,人類在修煉一道上也是天賦極佳,有時候短短的幾十年就能達到人家靈獸幾百年的成績,但另一方面來說,上天給了人類天賦,必將拿走其他的東西,例如靈獸的這種天賦。

吞噬獸是個挑食的孩子,這一點在有烤肉吃之後尤為明顯,雖然還是吸取靈獸的血液,但漸漸開始對他們粗厚的皮毛不屑一顧,剩下的東西自然是便宜了明燦,要知道那可至少都是四階的靈獸,拿出去賣的話就是一大筆錢。

明燦有了上次在九重天秘境的經歷,生怕自己身上的儲物袋不夠大,回到青雲門之後,就打算去神武帶用貢獻值換一個,誰知道純陽真人知道了他的想法,直接將自己曾經用過的對了過來,這個儲物的法器是個鐲子的形狀,當然沒有小說裡頭的各種隨身空間牛逼,但單單說空間的話,估計他一輩子也放不滿。

所以在吞噬獸對各種獸皮獸骨獸精什麼的表示沒胃口之後,明燦大手一揮全部收了起來,這些東西等將來找到了明燦,讓他用來煉丹或者作為煉器的材料都是可遇不可求的,要是放在這裡那才叫一個浪費,要知道就是火牛,別的不說,他的那一身的獸皮,作為衣裳的話足夠抵擋金丹期修士的攻擊。

當然,這一切在吞噬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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