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節(2 / 9)

們,用一種祈求的語氣問道:“幾位警官,我沒有參與殺人,我會被判處死刑嗎?”

許琅他們沒有回答盛才哲這個問題,在審訊結束之後,許琅他們依次離開了二號審訊室,對於盛才哲這個問題,許琅他們不知道該如何去回答,至於要判處盛才哲死刑還是無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這些都不是他們說了算,而是法律說了算,早知如此,何必當初呢?

隨後,警方根據黎念之和盛才哲的交代,警方再一次搜查了黎成華的家裡,在柴房附近找到了他們二人在挖掘豬糞堆的時候,使用過的鐵鍬等工具,在鐵鍬的把手上,警方發現了幾枚指紋,其中就有黎念之和盛才哲的指紋,而警方在確定了黎念之就是殺人兇手之後,再一次就黎成華家附近的村民進行了走訪調查,在調查中警方意外的得到了一份收穫。

警方在調查的時候,住在黎成華家附近的一個老大爺向警方反映了一個情況,老人今年已經快七十歲了,兒子都早已經成家立業,在s市的市區裡買了房子,老人住不慣城裡,就獨自一個人住在農村,他經常和黎成華一起下棋,根據老大爺的講述,在去年十二月份的時候,也就是黎念之殺害黎成華的第二天,黎念之曾經去過他家,看望過他,並且讓他幫忙餵養一下家裡的那頭豬。

老大爺之所以在警方之前調查的時候,沒有提起這件事,一來,這件事跟黎成華的死亡沒多大關係,二來,黎念之是老大爺看著長大的,雖然他知道黎念之和黎成華的關係不是那麼融洽,但是也和大多數家庭一樣,他在黎成華被人殺害之後,並沒有想到這一切會是黎念之做的,老大爺這次之所以把這件事講出來,主要還是因為警方已經鎖定了犯罪嫌疑人,老大爺知道,無論他說與不說,黎念之殺害自己的養父都是事實,既然是事實,那麼就沒有在隱瞞下去的必要了。

之後,警方又根據黎念之和盛才哲的交代,對他們所供述的事實,一一進行了核對,對於盛才哲回家的事情,盛才哲的父母雖然很不理解,為什麼兒子要幫助黎念之隱瞞罪行,協助犯罪,但是,他們在警方詢問的時候,還是一五一十的把當天的情況說清楚了,警方也確定了,盛才哲在黎成華死亡的當晚,沒有參與殺人行動,但是,他參與了掩埋屍體的行動,這一點,是他無法辯駁的。

而對黎念之其它的調查,也在黎念之的同事和幾個朋友的證明之下,她們確定了黎念之在那段時間,確實回過家裡,而且,根據他們的反映,黎念之曾經說過養父黎成華對她實施了關禁閉的懲罰,不過,她們當時沒有怎麼在意,這也十分的正常,家家都有本難唸的經,自己的事情都管不過來,更何況是其它人家裡的事情呢?

223黎成華被殺害案,在歷時了十三天之後,終於真相大白了,隨後,重案組把這起案子移交給了司法機關,由他們對黎念之和盛才哲依法提起公訴。

黎念之殘忍殺害自己養父的案子,在法庭開庭審理的時候,是進行了公開審理,來到庭審現場的不止只有黎成華的妻子劉元香,還有黎成華生前一起共事多年的同事,還有很多媒體記者和那些曾經認識黎成華,得到他幫助的人。

在法庭上,公訴方就黎念之犯故意殺人罪,侮辱屍體罪提起了公訴,也對盛才哲房包庇罪,侮辱屍體罪依法提起公訴。

這對年輕的男女,在庭審現場表現的截然不同,黎念之自從被抓捕歸案之後,一直到站在被告席上,她都是一副無所謂的態度,無論法官問什麼,她都只是點頭或者搖頭,她滿臉笑意,笑容燦爛的看著那些對著她進行拍攝的記者,時不時還擺出幾個pose,無論是公訴方,還是審理此案的法官,或者是那些來到庭審現場進行旁聽的人們,都沒有從這個才十八歲的少女身上,看到一絲一毫的悔意,他們看到的只有黎念之對人性的蔑視,對生命的無畏態度,對於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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